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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泳悲剧连发 哪个部门来管?(7月4日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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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20: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tzk 于 2011-7-6 10:29 编辑

晨报追问野泳悲剧连发 哪个部门来管具体管理部门何在?禁野泳法规有没有?泳池价格低点行不行?2011年7月4日   A14:A14-上海   稿件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姚克勤/陈征/胡亮


每年都有很多人因野泳丢命,每年“相关部门”都说跟自己没有关系。今年,恶性循环依旧么? 晨报记者 陈征 实习生 胡亮 资料图片



  晨报记者 姚克勤

    “我们能造大船,能造高楼,能造桥隧,为什么对野泳这点事却无能为力? ”上周四,在晨报报道了申城六大野泳“死亡水域”后,一名读者向晨报热线打来电话。然而,仅仅过了一天,宝山区两名10多岁的男童因比赛憋气淹死在水塘里;就在昨天,噩耗再次传来,一名中年男子溺死在新江湾城河道。

    反复上演的溺亡惨剧让人痛心疾首,长长一串死亡数据让人扼腕叹息,为何以生命为代价却换不来有关部门的有效管理?究竟该如何破解“溺亡-张贴宣传标语-再溺亡-再张贴宣传标语”的怪圈?

[悲剧再现]

水下比憋气,两男童身亡

    7月1日,3名10多岁的男孩来到宝山区南蕰藻路一处工地玩耍。工地内有个深坑,长约70米、宽10余米。前不久普降大雨,满是积水的深坑成了池塘。据附近居民称,最深处达3米。

    目击者说,中午12点左右,两名男孩图好玩,便下到池塘里比赛憋气。过了几分钟,其中一名男孩好像体力不支晕了,慢慢往下沉,另一个男孩便拉住他,后来也沉了下去。

    站在岸边的一名孩子发现同伴没了影,心里焦急万分,赶紧回家向父母求救。警方和消防队员闻讯火速赶到现场,经过一番摸排打捞,两名溺水男孩被救起。不幸的是,他们都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两条活蹦乱跳的生命眨眼间消失了,这让附近居民唏嘘不已。据居民介绍,两名死者均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名男孩在事发前几天刚从老家来沪过暑假,还打算下学期开始在沪读书。另一个男孩上午在家做了作业后,便与伙伴出去玩,不料竟殒命池塘。

疑野泳,中年男子昨溺亡

    昨天傍晚,一名中年男子迟迟没有回家,引起家人担心,最终在新江湾城附近一条河道的岸边发现了他的衣物。昨晚7点多,该男子被打捞上岸时已不幸溺水身亡。有居民怀疑,该男子很可能是因为野泳导致溺亡。

    溺亡男子50多岁,就住在事发地附近。昨天下午1点多,该男子告诉家人说出去一趟,但直到傍晚仍未回家。

    家人外出寻找后,在政悦路附近一条河道的岸边,发现了他的衣裤,但人却不知所踪。家人生怕发生意外,便打电话报警,警方和消防赶到后,迅速进行打捞。

    昨晚7点多,这名浑身赤裸的男子被打捞上岸。经急救人员检查,发现他呼吸心跳全无,瞳孔散大,已无生命体征。目前,男子死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现场观察]张家浜依然“泳者如织”

    昨日,申城最高温超过38℃,记者再次来到浦东张家浜景观河道,只见野泳者三五成群地聚拢在亲水平台上,衣裤鞋袜扔了一地。

    附近居民张先生说,最近气温一天比一天高,更是掀起了野泳的高潮。早晨和傍晚人气最旺,游泳者像下饺子似地在河水里扑腾。野泳时偶尔会发生意外,“我曾看到一个老头游到河心后,打算朝岸边游时,突然叫救命。幸亏当时人多,他才被救上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不少野泳者坦言,媒体报道让他们意识到河里游泳确实有一定危险,但依然抵挡不住冰凉河水的诱惑,抱着侥幸心理下河游泳。

    据野泳者张先生说,来张家浜游泳的人大多量力而行,“大虾”沿着河一口气游三四百米才上岸休息,而“菜鸟”仅往返于亲水平台与对岸间,距离不过二三十米。“只要腿不抽筋,应该不会出事的。”他自信满满地说道。

【关键词】

管好野泳究竟有多难

[记者调查]

没有一个部门在管野泳

    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至今,共有34人因溺水丧命于水深4米的张家浜河道里。这些事故主要发生在夏季,溺水者多为学生和外来务工者。一名劝泳者表示,溺亡者众多的主因是,河水水面上下温度相差十几摄氏度,一旦不注意,极易出现小腹和腿部抽筋,而意外往往就发生在这短短几秒内。

    浦东新区水域环境卫生管理署相关人员表示,张家浜的野泳溺亡人数确实在全市数一数二,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游泳人数多。“游的人多了,意外发生也随着增多,这个不难理解。张家浜的水质和周围环境较好、亲水平台容易下水,加上交通方便,因此游泳爱好者慕名而来,有一支老年冬泳队常年驻扎在此。曾有一名崇明的70多岁老翁,一早乘申崇线来市区,到张家浜游完泳,再坐公交车回去。”

    然而,该署一再强调,他们只负责张家浜的河道保洁工作,至于对游泳者的管理,并不属于其职责范围,仅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每年制作了大量“禁止游泳”的警示标志,将其设置在张家浜沿岸。此外,每年的七八月间,该署还组织本单位以及外单位的志愿者,在河道巡视宣传安全知识,对野泳者进行劝泳,但效果并不明显。“少数人不情愿地上岸,趁志愿者不注意或离开后,又到河里游了起来。大多数人根本不听劝阻,而我们也拿不出法律依据强制他们上岸,这确实让人很头疼。”该负责人表示,据她了解,目前还没有一个政府部门对野泳拥有明确的管理权。

[野泳管理五大追问]

    部门“踢皮球”?法律空缺?廉价泳池缺位?泳者安全意识淡漠?年年呼吁,但年年有不少人死于野泳,究竟谁该负责?天越来越热,我们不忍再听到野泳噩耗传来。

    追问1:人命关天,究竟归哪个部门管?

    死了这么多人,为何没一个具体部门来管理河道游泳?据了解,目前政府部门对野泳者的管理基本处于“真空状态”,志愿者的劝泳行为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从表面上看,水利、派出所、街道、城管、安监、体育这些部门对野泳都有一定的管辖权,但现状是,没有一个部门明确表示“我愿管”,有的甚至还互相“踢皮球”。

    追问2:禁止野泳能否有法可依?

    河道游泳是属于公民的个人行为,法律法规既没有禁止,也没有允许,这是一个空白。不少志愿者在劝泳时常常被野泳者反问:“我游泳犯了哪条法律法规? ”

    如果政府能出台一个统一规定,明确哪些地方允许游泳,哪些地方不允许游泳,哪个具体部门负责巡查,哪个具体部门负责招募劝泳志愿者,这样管理起来就有法可依,具体部门执行起来也就不会存在职责不明的局面。

    追问3:罚款能否震慑野泳者?

    今年5月,《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草案)》向社会广征民意。条例明确,对于野泳、非法洗车等影响河湖环境的行为,对责任人处以20元以上罚款,最高罚100元。不过,北京市水务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承认,罚款很难实施。

    追问4:泳池价格能否再亲民一些?

    不少野泳者说,到河里游泳,很大程度上与 “去不起游泳池”有关。一些外来务工人员抱怨说,去一趟游泳池,足足抵上好几天的伙食费。 50多岁的吴老伯说:“以前几块钱买张游泳卡,就可以随便游,现在几十块钱只能游1次,实在游不起。 ”

    游泳池市场化运作应考虑到社会责任。如果能通过价格因素将野泳者“吸引”至游泳池,达到减少野泳死亡事件的目的,可谓善莫大焉。

    追问5:能否开放河道“善待”野泳?

    在法国巴黎,一个位于塞纳河上的悬浮游泳池向游客和当地市民开放,泳池里定期抽入塞纳河的水。浙江嘉兴,蒋水港市民亲水河道示范段成为最受市民欢迎的游泳场。这些经验是否可以借鉴?

    或许在未来的上海,市民也能在经过改造后的苏州河或者黄浦江的某一段畅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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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4 20: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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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6 20: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lt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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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7 11:04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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