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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又打捞出两名溺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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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昨天下午16.58 分,我的手机上传来郑州市东区水上义务救援队队长牛振西的手机短信,原文是这样的:西码头一桥东南一百米有人溺水,请各位兄弟抛弃前嫌,伸出友谊之手,帮人一把,谢谢,因为我在西区,没来得及到现场。晚上21.07分,牛队长再次发了一条短信:向参加8月4日打捞的弟兄们致敬,两位活生生的生命走完了生命的历程,痛心,和巡防人员僵持一个多小时,最后强行打捞用时六分钟。晚上我们也在群里聊了打捞的事情。当时下水打捞的队员有:牛振西(队长)、霍卫东(队长)赵富军(小六)海二国、段海山等七人……(证实后再编辑) 我们泳友们,是怀着一颗颗爱心参加救援队,无偿的,无私的救助落水者,打捞溺水人的,他们的行为光明磊落,无可厚非。然而从去年打捞溺水人到昨天的事件,队员的遭遇让人不可思议。郑州东区运河的管理部门竟然用你们经过谁允许了?有没有打捞证为由,禁止我们救援队员的义务打捞,到底为什么?难道见义勇为,无私奉献也要经哪些部门允许?发个证?没有证的就要袖手旁观吗?当时在僵持阶段有的泳友怀着大爱之心而来,却不允许下水搜救伤心而去,看到这样的情景,不会游泳的家属非要下水打捞,被泳友牛队长拉住,当时在场的民警也说:救人第一,其他以后再说。 最后七名泳友强行下水,6分钟就把人捞上来了。昨天现场的记者、观众也很不理解气愤填膺。 不管怎么说,我们泳友是有广博爱心的,希望我们的无私奉献爱心不要被有关管理部门无情的冰水浇灭……

这是85日大河报的报道: 郑东新区运河 一日两人溺亡 一人疑因患癌症跳河 一人疑为游泳时溺亡 记者 宁田甜 实习生 谢媛 记者 李文波   阅读提示   昨晚,一女子疑因患有癌症跳入郑东新区运河,搜救人员将其打捞上岸时她已经停止了呼吸。几乎与此同时,搜救人员在运河又打捞上来一个溺亡男子。人们在岸边发现有衣服鞋子,判断他是游泳时溺亡。而记者发现,出事运河附近设有水深4米、坡滑危险、请勿戏水,严禁游泳的警示标牌。   搜救现场   一个小时内运河里捞出两具尸体   昨晚6时许,本报接到线索,郑东新区运河西码头附近,一女子疑跳入运河,救援人员正在搜救。   晚720分许,记者赶到黄河东路和众意路交叉口东100米的运河南岸,此时跳河女子已被打捞上岸,但已经停止了呼吸。   霍卫东是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的。据他说,他们接到消息后,就赶来帮忙打捞,该女子36岁,前几天因检查出患有癌症,昨晚上喝了点酒打车离家到运河散步。昨晚10点多,家里接到她一个电话后就联系不到她。她的爱人连夜寻找,最终今天早上在这里附近的石凳上发现了她的手机,经我们队员们打捞,最终将她打捞上岸。   昨晚730分许,正当记者在现场采访时,霍卫东又接到消息称,运河东码头那边又发现有人溺水。   记者迅速跟随霍卫东等队员赶往东码头,在这里,霍卫东和队友们已经将一名溺水男子打捞上岸。那名男子四肢僵硬躺在运河岸边,已经死亡,他的家人悲痛欲绝,辖区民警和相关人员也都在现场。   据参与打捞该男子的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负责郑东新区的队长牛振西说,当时有人发现岸边放着两套衣服、一双鞋子,但没有见人,就怀疑有人溺水,下水一捞,确实如此。我们推测可能还有一人溺水,但目前还未打捞上来   现场,有知情人称,死者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还很年轻,20多岁,是下去游泳溺水的   其他详情,现场人员均不愿多说。   搜救人员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   昨晚,记者在运河东码头采访时发现,出事运河附近设有水深4米、坡滑危险、请勿戏水,严禁游泳的警示牌。   去年在这条运河溺水的就有好多个。作为资深义务搜救员,霍卫东等搜救队员说,这次是今年以来这条运河第一次发生溺亡事件,每次得知有人溺水,每次我们搜救到溺亡人的尸体,心里都不是滋味,可想而知,溺亡者他们的家人会有多伤心。希望这样的悲剧是今年第一起,也是最后一起吧U   线索提供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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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1-8-5 11: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向无私奉献爱心的参加打捞的队员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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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8-5 16: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向冬泳勇士们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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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8-5 16: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向无私奉献牛队长、霍卫东等救援队员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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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5 19:0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tr][td]向无私奉献爱心的参加打捞的队员们致敬[/td][/tr] [/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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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1-8-5 19:5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向无私奉献的义务搜救队队员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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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1-8-5 20: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感谢义务打捞队的队员,感谢牛队长义举行为,这样的对比,东区管理河道的那群保安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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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1-8-5 21: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向无私奉献爱心的参加打捞的队员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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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1-8-5 23: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这是“握手就相识”网友发在郑州商都社区的帖子 《郑东新区出怪事了:在如意湖义务搭救溺水着要出示《打捞许可证》》发表于 2011-08-04 22:19:050 今天早晨有一孟姓女士不幸在东区如意湖溺水,119经过多时的打捞一直没有结果,后来冬泳救援队员赶到了现场准备及时救援。结果我在打捞现场,看到了让人接受不了的一幕。冬泳队员准备义务打捞的时候,东区巡防以及东区的领导要他们出示《打捞许可证》否则不许打捞。一个多小时后在公安的协调下,冬泳队员下水用6-7分钟就将孟女士打捞出水,当时大家都眼含热泪,默默的祝福:孟女士您一路走好! 我想在这里问一下东区的个别官员,你们的良知哪里去了?冬泳队的义务打捞和救援难道不应该鼓励和表扬吗?他们不要一分钱、不抽家属一根烟、他们用自己的爱心感动着遇难家属、感动着现场的每一个人,难道就感动不了你们?将心比心,如果你的家人落水了,你也要大家出示《打捞许可证》吗?否则也不允许搭救、不许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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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1-8-6 22: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向无私奉献爱心的参加打捞的队员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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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1-8-6 23: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阿里驿站 于 2016-6-29 13:30 编辑

说啥呐,良心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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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1-8-8 20:11 | 只看该作者



    向我们冬泳的救护队员致敬。

    我们因为你们的奉献而感到骄傲,我们因为你们的无私而感到自豪。你们为郑州的冬泳人挣得了荣誉。


   我们不要跟那些与我们的正义行为进行阻挠的人进行计较,我们是慷慨的,我们是坚强的水上义务救护队。
   
        向你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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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1-8-9 15:50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在大连的《半岛晨报》上见到了你们的事迹和遭遇,不觉唖然失笑,我曾说过“没救护证不能随便乱救人”的黑色笑话,来讽刺那些办班发证敛财的人,没想到今天竟得到了实证。救人还要证明,否则不准,这让罗盛教烈士知道会多么纠结啊。
我对郑州的水上勇士向来钦佩,《晚报》转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消息,看来好人终有好报,但愿此类笑话再不要在中国出现,丢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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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1-8-9 21:45 | 只看该作者
向无私奉献爱心的参加打捞的队员们致敬! 向牛队长、霍卫东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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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1-8-21 20:08 | 只看该作者
有打捞证才能下水救人,真是奇怪的事情!

办打捞证,要向巡防队交钱吧?办了打捞证,就可以堂堂正正向溺水者家属索要打捞费吧?

难道人命竟然没有某些人的经济利益来得重要?!真的是一个奇怪的国家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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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8-21 20:25 | 只看该作者
郑州冬泳人,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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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9-24 09: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菊香子 向英雄学习向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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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9-24 23:16 | 只看该作者
向郑州冬泳朋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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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10-2 2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菊香子

向无私奉献牛队、霍卫东等郑州水上救援队员们学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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