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77|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老马识途版主这样的帖子您加入精华3的原因如何?请大家探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9-16 2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老马识途 于 2016-9-10 18:21 编辑

请问老马识途版主这样的帖子您加入精华3的原因如何?请大家探讨----
欢迎长春、临江冬泳专区泳、网友的到来 [table] 3 d- p5 W* D% a" D1 \ 接到冰水雪莲、哪都敢游的电话,得知临江、长春的泳、网友自威海乳山参加海上活动圆满结束,8月1日途径大连。威海温馨浪花朋友和我们一起将于清早5点在大连港船站迎接。上午陪同长春、临江朋友们一起游览滨海路、下海游泳、共进午餐,希望给东北朋友留下难忘的一天。欢迎大连的泳、网友踊跃参加!
评分人数
    写的是通知吗?干嘛写的那么笼统,去哪里游泳不写清楚吗?大海海岸线长着呢!去哪里吃饭? 这是最起码的条件。为什么? 把虎滩冬泳人当做啥了啊。自己说算了???
收藏 分享
身为冬泳网虎滩冬泳专区的版主老马识途,在专区会员写帖子加精华的问题上,鲨鱼皮提出自己的看法; 1.老虎滩版主在欢迎外地网友来大连的帖子,本身写的就不清楚,是通知,又不像是通知。 2。去游泳的地点根本不写。 3.去吃饭的饭店也不写。 4.这个帖子不是以虎滩专区版主的身份来通知虎滩专区的全体网友的形式发此贴的,而是告诉大连泳、网友的。 作为虎滩专区的版主发出这样的贴子让人可笑。去参加的朋友都是单独以电话的形式来通知的,唯独虎滩专区冬泳的这些人没有通知,作为虎滩专区的领头人,做出这样的决定都对吗?虎滩专区的版主之间相互搞不团结,搞分裂。冻网的版主对冬泳人不支持,还排斥。把这些冬泳人视为啥人了,还美其名曰;说;发此帖子没考虑那么多,这不是在玩手腕吗?作为虎滩专区的版主,应该考虑全体会员的利益,专区四个版主,遇事共同商量,不能自己说了算。这不是夫妻开店,自己想干啥就干啥,是个专区。冬网的朋友来大连是奔着虎滩专区来的,不是奔你自己来的。在这之前滴水穿石已经通知我他们专区来大连,告我在车站见。我就在等待版主的通知,可就是没有接到版主大人的任何消息。 此贴子我已跟帖质问,您老马识途还给已加上精华3,您这样做是以什么为标准对待此贴。是把冬网的分数当钱花了吧?还是用以手中的小小权利收买人心。我看不是那么简单的问题。 冬网大平台是个交流思想、友谊、冬泳的大平台,不是用来搞泄私愤的地方。作为版主应该有最起码的基准线,不能不睁眼,啥帖子都加精华,而且是精华3.让我们冬泳的这些朋友想不明白。冬泳专区是宣传冬泳、好人好事,不是用来个人交往的地方。不要再摇旗呐喊了,虎滩专区的人心里都有一杆秤。会心明眼亮的。 2011-8-4 09:54 我们鲨长老哦--热情洋溢的上火啦? ' 这就是虎滩冬泳人的热情--这片海--这群可敬可爱的人!; N- r, E6 a/ P0 m% n5 g; ]: L 让微笑拥抱阳光--理解万岁! 评分人数
    感谢彼岸花对本帖的关注!欢迎您加入冬泳网!这里有您的参入会更精彩! 4 I 2011-8-5 09:50 2011-8-5 09:55 评分人数
      -谢谢鲨长老的支持!分享冬泳人的快乐!心系冬泳人! : D# L% J$ A 2011-8-5 15:05 2011-8-5 15:11 评分人数
        感谢蓝色浪花对次贴的支持与关注! 冬泳永远是宽阔的胸怀,永远乐观向上的生活! 鲨姐; 咱都是冬泳人。有大海一样的胸怀。你这样激情涌动,防“梅超风”来袭。哈哈哈···" ^" Z* L6 w4 i, J6 X6 ? 1 D4 P# V9 G9 H3 v4 ?8 ?! _1 ^- v4 _ 我说大家还是以和为贵,珍惜冬网来之不易。有话慢慢说,都是兄弟姐妹,理解万岁! , g5 c3 C4 S- Y) _! V' b) F) u. G 不防虎滩版主.老马识途出来说说话,解释解释,用以解除误会! [/td][/tr] [tr][td] [/td][/tr] [/td][/tr] [tr][td][/td][td][/td][/tr] [/table] 您好冬泳博士!请您关注一下虎滩专区?版主在处理问题上应该有一个啥样的标准,这样的版主做出的事情让大家想不明白!难道冬网加精华没有标准?宣传冬泳的帖子不精,那还啥帖子是精华? 是呀青年教师!哪一位敢出来解释? 身为虎滩冬泳专区的版主,宣传冬泳的贴子连高亮都不给置,转帖倒反加精华,办事欠妥这样的版主! 应该撤掉!
        [/table] 快速回复主题 [table] SO娱乐城:真_人.足球.彩票齐全| 开户送10元.首存送58元.手机可投╮注任何游戏顶级信用╮提现即时到账SO.CC
2#
发表于 2011-9-16 21: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1-9-17 12: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1-9-17 14: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1-9-17 1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1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1-9-17 2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6-21 02:51 , Processed in 0.036251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