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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河南文化产业网《商丘一男子欲跳河自杀 河水太浅改撞桥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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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1 10: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黄河故道 于 2011-12-21 10:36 编辑

河南文化产业网12月21日消息:昨日下午3时40分许,在睢阳路和南京路交叉口东侧的包河桥上,一名34岁的男子因感情受挫跳入河中轻生,并拒绝施救人员靠近。在和施救人员僵持20多分钟后,该男子终于被救上岸来。

  看到有人跳河自杀,周围群众立即拨打110报警,不久,民警和消防官兵赶来。与此同时,接到信息后的商丘市水上救援队的救援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

  在现场,河水漫过了该男子的腰部。施救人员让该男子尽快上岸,但他情绪激动,抱住桥墩,称见不到女友立刻就撞死,拒绝任何人靠近。

  施救人员一直劝说了20多分钟,但该男子迟迟不肯上岸。市水上救援队队员赶到后,欲强行下水施救,但该男子称只要施救人员下水,他就立即撞死在桥墩上。

  民警、消防官兵和水上救援队队员无奈之下,只好将计就计,称其女友已经打来电话,让男子尽快上岸接电话,该男子信以为真,才答应出水。该男子靠近岸边时,被施救人员强行拉上岸来。

  “这名男子在水中泡了20多分钟,始终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他可能没想到河水不深,才又想到撞桥墩自杀。”指挥并参与营救的开发区消防大队中队指导员种银生说。

  上岸后,由于该男子浑身是水,出租车拒绝送他回家。后来,市水上救援队队长黄伟开着自己的车,将该男子送回其位于长江东路的家。
2#
发表于 2011-12-21 13:32 | 只看该作者
自杀是最自私的行为。因为当他“解脱”后,却把自己的亲人一下子拖进了痛苦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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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1-12-21 14:48 | 只看该作者
自杀是一种懦弱的表现,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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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1-12-29 14: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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