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712|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请问管理员‘精品’评定条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8 1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何在一些专区寥寥几十个字的平淡无奇帖子,被冠以‘精品’,请问管理员:精品评定有些什么条件;还是以写帖人的级别和人为因素?请公示,使广大泳友会员知晓!
2#
发表于 2012-1-9 12:41 | 只看该作者
各个专区版主评定精品时会有一定的差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2-1-12 09:50 | 只看该作者
就我所看,精品帖子的授予,应该以这个帖子所报道的内容、宣传导向、影响程度(含读者对该帖的喜欢度和登陆阅读该帖子的人数)、文字的表述清楚、文采优美、图片反映的含义以及图片的质量等方面来衡量。当然,由于各个专区的热闹程度不同,部分版主为了鼓励发帖人多发贴,有时会对上述要求略有降低。

点评

说的好!赞同你的观点!  发表于 2012-1-30 23:05
赞成  发表于 2012-1-13 11: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2-1-12 09:58 | 只看该作者
精品评定有些什么条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1-12 17:37 | 只看该作者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2-1-12 09:50
就我所看,精品帖子的授予,应该以这个帖子所报道的内容、宣传导向、影响程度(含读者对该帖的喜欢度和登陆 ...

   好,应该如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 22:17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总编 发表于 2012-1-9 12:41
各个专区版主评定精品时会有一定的差异

    我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发现有些专区版主给自己的帖子滥用职权冠以精品的!大家可以到各个专区查看。

点评

我坚决反对版主给自己加精、提升及置顶!除非有重要事情让网友特殊关注!  发表于 2012-1-30 23: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1-13 09:10 | 只看该作者
昆仑山 发表于 2012-1-12 22:17
我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发现有些专区版主给自己的帖子滥用职权冠以精品的!大家可以到各个专区查看。

您提出的问题会逐渐得到改善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2-1-13 10:26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网总编 发表于 2012-1-13 09:10
您提出的问题会逐渐得到改善的。

    期待!
    感谢总编对我提出的问题回复,你辛苦了,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1-13 10:49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无非发个帖,精品也好,非精品也罢,表达一个心情就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1-17 0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1-30 17:48 | 只看该作者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2-1-12 09:50
就我所看,精品帖子的授予,应该以这个帖子所报道的内容、宣传导向、影响程度(含读者对该帖的喜欢度和登陆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1-30 17:49 | 只看该作者
人要厚道 发表于 2012-1-13 10:49
呵呵,无非发个帖,精品也好,非精品也罢,表达一个心情就可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1-31 07:25 | 只看该作者
反对极少数版主滥用职权给自己或者给自己马甲加精、提升及置顶!
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1-31 07:03 |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1-31 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2-1-31 08:01 | 只看该作者
刀锋 发表于 2012-1-31 07:25
反对极少数版主滥用职权给自己或者给自己马甲加精、提升及置顶!
群众眼睛是雪亮的

本来就是玩,玩也贪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1-31 09:16 | 只看该作者
神马都是浮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2-1-31 09:48 | 只看该作者
人要厚道 发表于 2012-1-13 10:49
呵呵,无非发个帖,精品也好,非精品也罢,表达一个心情就可以.

上网一个开心就行,表达一个心情相互交流下就可以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2-3-11 18:20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就像老师给学生评语,公正的评语对发贴人是种鼓励。活耀网络版块的生活很重要。看老师负责还是不负责。我赞成桂平老山版主的意见。
               快乐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2-1 08:59 , Processed in 0.050651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