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彭宇的年轻人,他去年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不想,老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异口同声指责其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索赔未果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老人跌倒 小伙子热心伸援手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同样是帮助别人,彭宇没有这位英雄那么幸运还得到奖章,他得到的是被助老太太一家带给他的无尽的烦恼和诬陷。
近日,一名叫彭宇的读者向金陵晚报投诉称:他去年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来,并送其去医院。不想,老太及家人得知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异口同声指责其撞了人,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索赔未果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
据其回忆:去年11月20日上午9点左右,坐83路公交车,在水西门广场站下车。他第一个走下了车,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离站台不远的地方。出于好心,他忙上前将其扶起。当时,老太也连声道谢。“我也不知道这一扶,会惹出这么多麻烦来!”
事发时,现场有一名50多岁的陈姓男子也过来帮忙,一起将老太太搀扶到路边。那男子看出老太脸色不好,提出给老太儿子打电话。9点40分左右,帮忙的中年男子看到老太的侄女、儿子相继赶来,就走了。
当天上午,彭宇帮老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车,心想可以正常离开了。“可老太的儿子提出,待会儿到医院,他又要挂号又要扶着母亲,怕忙不过来,问我能不能帮忙帮到底,一同去医院。我想了一下,也就同意了。”彭宇说。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两人各执一词 老太太称小伙是肇事者 彭宇回忆说:“我们打车直接去了江苏省中医院,挂号、拍片……医生说,老太左腿股骨胫骨折,需要更换人工股骨头,可能需要花费几万元的医药费。医生说完,我还在想,不知道是谁干的这种缺德事。还没回过神来,老太坐在那儿一拍大腿,对我说,小伙子,就是你撞的啊!我一下子就懵了!”
当天上午,高老太的儿子以彭宇撞人为由,打电话报警。彭宇和老太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当时帮忙的陈先生也被联系上做了笔录。毫无疑问的是,此后,彭宇被高老太及其家人当成了老人受伤的“罪魁祸首”,一再被要求赔偿医药费,自感成了冤大头的彭宇自然也不愿赔偿。不久,身体恢复缓慢的高老太经鉴定,其伤已构成8级伤残。
2007年1月4日,高老太聘请律师,向鼓楼区法院起诉,以彭宇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为由,要求赔偿其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总计13.6万余元。
三次庭审 事件越加升级 [ 转自铁血社区 http://bbs.tiexue.net/ ]
第一次庭审:4月底,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令人颇感蹊跷的是,彭宇向承办法官申请,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陈先生及高老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以正在大搞装修为由,称无法提供这份最关键的证据。彭宇仓促应诉。
第二次庭审:5月8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接警的一名警察在庭上作证称,他记得彭宇曾经在做笔录时说过“下车时,感觉被人撞了一下,但不知道被谁撞了”。高老太一方代理人以此试图证明彭宇曾承认跟人发生碰撞,而直接受害人就是高老太,要其承担责任。彭宇却认为,自己做笔录时从没说过这话,他下车后才发现了倒地的老太。
第三次庭审:鉴于之前两次庭审的争锋相对却没有任何的进展,第三次庭审请来了现场目击证人陈先生。出人意料的是,高老太看了一下陈先生的样子后,否认他是当天帮助她的中年男子,但她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而证人表示“太让人气愤”。这次庭审依然没有结果。
编后:我们还敢助人为乐么? 彭宇救人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各式各样不同的面孔,也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谈及对以后的影响时,彭宇沉默了好一会,长吁一口气后答非所问地说:我相信这世上好人还是占大多数的!在遭受种种不公的对待之后,他依然保持着这样的美好,这样的话让我们很感动。
彭宇的故事仿佛是几年之前流行的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的现实版,只是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事件之后,每一个想要助人为乐的人,还能不能鼓起勇气去帮助别人。“助人为乐”会不会成为彭宇事件后社会公德中最苍白的一个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