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马驹 于 2013-7-2 22:03 编辑
关于两江四岸冬(游)泳健身活动的一般情况 和在两江四岸建立水上救生基地的几点建议 几年来,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群众性游泳健身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如火如荼。各游泳场馆(恒温)虽然一年四季泳者巨增,但绝大多数游泳爱好者仍选择长江、汉水和东湖的自然水域,尤其是冬泳爱好者全部选择自然水域,且发展呈递增趋势。近几年,两江四岸沿线及东湖周边基本形成冬泳者的固定“基地”,如汉江一线,上至古田,下至龙王庙;长江一线的鹦鹉洲至天兴洲,加上东湖,均有多支自发组织的冬泳团队一年四季坚持冬泳活动,全市大约有30余支队伍,人数在1200人左右,如含夏秋泳的爱好者应在2000人以上,年龄以50岁左右至60岁偏多,其中有不少游泳老手,还有一定救生经验。每年夏季溺水高发期被救的落水者均系他们所为,媒体也常有报道。 2009年,市府为民办实事中,就有建造天然游泳池供更多的市民消暑一项,但是仍远远满足不了中心城区几百万市民的需求,更多的人还是选择就近的两江四岸水域游泳消暑。多年来,虽有学校、部门和媒体的宣传教育,岸边多立有“游泳危险”,“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效果甚微,形同虚设,而每年还是溺亡事故不断,许多鲜活生命就此瞬间消失。对此,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只是停留在宣传和劝导上,没有实质性的救助措施,甚至发生龙王庙刚建成开放不几天的天然游泳池,由于溺亡事故而关闭的尴尬局面。 禁而不止,措施不力是溺水事故高居不下的直接原因。我们了解,在外地的不少地方,在政府的重视协调下,都有广大冬泳爱好者在自然水域游泳健身固定的场所,同时这里又是救生基地,不仅建有游泳健身必须的更衣房和设施,救生设备也很齐全。常年坚持冬泳的冬泳队员,同时也是水上志愿者救生队的队员。他们经过简单培训都具备一定互助和救生技能。基地的房屋由江滩公园以租赁的方式提供使用,设施由队员自筹分摊,有专人轮流值守。武汉许多泳友经常参加外地的一些活动后,很赞赏他们的健身环境和救生理念,也非常羡慕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的积极支持,对比武汉就很有点“那个”了。分布在武汉两江四岸和东湖周边的冬泳队伍很寒碜,游击式的没有一个“家”,偶遇溺水事件也只能尽力而为了,如果现场配有救生设备,又有组织的志愿者分担的责任,情况就可能大不一样!2009年“10.24”荆州长江大学9名大学生自救溺水被在附近进行冬泳活动的冬泳队员救起6人,在全国影响非常之大,也在武汉冬泳界产生很大反响。2010年3月,几个冬泳爱好者发出成立“武汉市水上志愿者救生大队”的建议,就得到广泛响应,救生大队成立后,进行过数次救生知识培训,近3年在各“基地”的实际救生中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挽救溺水生命几十起。大队的救生具体责任区分布在两江四岸和沿湖各基地,但目前的突出问题是,各基地还没有固定的场所,救生也就没有明显标志,也缺少相应物资和经费,因此建议: 1、希望政府对冬泳爱好者自发组织成立“武汉市水上志愿者救生大队”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支持、指导(包括物资和经费),以便“水上志救队”的工作开展更具明显优势,更加合理合法,特别对每年夏季的溺水高发期的救生工作有更大作为。 2、商议水务局江滩管理办公室和东湖风景管理区,在不影响景区观瞻和防汛要求的前提下,帮助或允许在各冬泳队游泳的固定场地,搭建砖混更衣房或活动板房,作为基地的固定场所,作为溺水事故救生点。 3、建议固定场所的建筑可由景区以出租的方式提供给冬泳队管理使用,活动板房可联系赞助单位建造,或由泳友们分摊费用自建自管。固定场所的设计做到与江滩景区协调一致,并具一定特色。(现在沿江一线有冬泳队员自己搭建的简陋更衣房,很有点象城乡结合部乱搭盖的违章建筑,有的象农村畜圈、茅房,有碍观瞻。) 4、冬泳救生基地原则上由景区办公室统一管理。冬泳救生队负责其周边的环境卫生,有问题及时互相通报,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退休干部:马业定 201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