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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爱好冬泳 于 2012-9-4 00:27 编辑
第十五届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竞赛
日期和地点
2012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汕头市新津河举行。
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男、女18-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40-44岁组、45-49岁组、50-54岁组、55-60岁组2000米。
参加单位
各省(区、市)游泳代表队,各“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代表队,港、澳、台游泳代表队,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成人、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29岁组(1994年至1983年);30-34岁组(1982年至1978年);35-39岁组(1977年至1973年);40-44岁组(1972年至1968年);45-49岁组(1967年至1963年);50-54岁组(1962年至1958年);55-60岁组(1957年至1952年)。
(二)国内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和保险费均可参加。
(三)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国外参赛者需持有效证件,并交纳报名费均可参加。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经费
(一)报项交费
1、凡在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注册的团体会员单位,并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的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30元。
2、凡在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注册的团体会员单位,但未办理《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会员证》的参赛者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及国外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50元。
3、其它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80元。
(二)每人交纳保险费21元。
(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减免报名费100元。
(四)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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