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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伙救人溺亡:获救者离开 基金会否认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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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9-7 0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2-9-7 05:29 编辑

河南小伙救人溺亡:获救者离开 基金会否认见义勇为


2012年09月06日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下河救人怎么就不算“见义勇为”了?(资料图片)


      中广网洛阳9月6日消息(河南台记者郭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河南洛阳一个24岁的小伙子刘文波成功救出两名溺水女孩,自己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然而,在他的亲友为他申请见义勇为时,却被有关部门告知下河救人根本不属于见义勇为。

      8月29日,24岁的刘文波和另外4名朋友是在洛阳的宁波沙滩浴场游泳。玩得高兴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名女孩喊救命,于是他们就奋不顾身的去拉已经陷入深水区的女孩。

       经过大家的接力抢救,两名女孩安全获救上岸,然而刘文波却在深水区溺亡。而让很多人心寒的一幕是,两个女孩获救后悄悄离开,因此刘文波的见义勇为也就缺少了最直接有力的证人。

      更让大家心寒的是,对于刘文波的行为,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洛阳分会明确表示,按照洛阳市见义勇为条例规定,“见义勇为”主要是社会治安领域,下河救人不属于见义勇为。


2#
发表于 2012-9-7 09:17 |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去救人,因为我们是冬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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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2-9-7 07:35 | 只看该作者
世风日下,令人心寒!不管如何,我碰到这种情况我依然会下水救人,因为我的良心驱使我不会后退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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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2-9-7 06:53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社会风气不好,不在老百姓,不在中国人民觉悟不高,而在当今社会的当权者,他们把社会搞的素质低下,见死不救,社会不和谐都是他们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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