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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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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2 0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2013-04-15 21:37:00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3〕86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海峡两岸的体育文化交流与合作,由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政府主办,厦门市体育局等单位承办的“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将于2013年7月6日在厦金海域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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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2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厦门市人民政府、
中华台北成人游泳协会、金门县政府
二、承办单位
厦门市体育局、金门县教育处
三、比赛时间
2013年7月6日9时20分 (同期水温:27度,气温30-34度)
    四、比赛地点
厦门椰风寨海域至烈屿(小金门)双口村,全程距离7000米(厦门为起点,小金门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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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3 | 只看该作者
五、报名对象
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及海外华人
六、选拔方式
由大陆、台湾、香港、澳门游泳协会按照本《规程》负责选拔本地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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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4 | 只看该作者
七、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男子A组:14岁组至30岁组(1999年至1983年);
男子B组:31岁组至55岁组(1982年至1958年);
女子组:14岁组至55岁组(1999年至1958年)。
(二)提供近两个月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健康合格证明。
(三)选手须签署《自愿参加活动责任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次活动两人为1队参赛,共100队接力选手,其中60队由大陆、香港、澳门选手组成;40队由台湾选手组成。
(五)男子A、B组和女子组报名录取满额比例为4:3:3,男、女混合队,视为男队。
(六)每队可由赞助商冠名,商标标识尺寸、位置需提前向组委会申报。
(七)参赛资格
1、凡参加2012年第四届横渡厦金海峡活动,获得前20名的选手可直接报名参加;
2、参加2012年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获得各年龄组前20名的选手由中国游泳协会选拔10队直接参加,其他选手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选拔赛;
3、如遇各地选拔的选手名额不足时,由主办单位协商确定名单。
(八)选手健康要求
公开水域游泳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组委会为参赛选手办理活动当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组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配备游泳帽及救生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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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5 | 只看该作者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组委会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比赛采用两人接力方式,第1棒选手在接力区域与第2棒选手完成交接。
(三)选手通过终点门成绩有效。
(四)选手在比赛中遇到体能或危急状况时,可举双手呼救,一经被救,即本人结束比赛,该队成绩无效。
(五)各组第1名选手到达终点后30分钟,为关门时间。
(六)比赛过程中遇到气象和风浪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有权做出延时、延期和终止比赛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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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5 | 只看该作者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本次活动设总奖金人民币30万元。各组比赛未达20队,减一录取;各组比赛未达3队,不计名次,只颁发参与证书。
(二)各组录取前20队,颁发奖金。
第一名;人民币25000元
第二名:人民币17000元
第三名;人民币10000元
第四名;人民币9000元
第五名:人民币8000元
第六名:人民币6000元
第七名:人民币5000元
第八名;人民币4000元
第九至十二名:人民币2000元
第十三至二十名:人民币1000元
(三)参加横渡活动的选手均获得纪念证书。
(四)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横渡全程的选手均获得纪念牌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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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6 | 只看该作者
十、经费
参加人员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十一、保险
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由各组织方自行为选手购买保险,其中大陆选手由大陆组委会统一购买。
十二、裁判员、救生员
(一)总裁判和副总裁判及技术官员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台湾、香港、澳门各派一名有资质的裁判员参加工作。不足部分裁判员由厦门市体育局选派。
(二)救生员(兼裁判员)由台湾选派30名,不足名额由厦门市游泳协会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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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7 | 只看该作者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技术官员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通知时间报到。
(二)参赛选手(不包括台湾)于7月4日到厦门市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办理入台通行证办法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为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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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8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报名表
代表队名称:                   男队     女队
第一棒
运动员
姓名
出生
  年、
月、日
1000米自由泳  
成绩
第二棒运动员姓名
出生
月、日
1000米自由泳成绩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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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08:18 | 只看该作者
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责任书
一、我自愿参加第五届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在比赛活动期间,坚决服从赛会各项规定。对活动的路线、体能上的要求及厦门气候、海流等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二、本人目前健康状况良好,完全能胜任本次厦金海峡横渡活动,如活动当日遇到身体不适,应自行退出比赛,如遇到任何意外情况,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人对在横渡活动中因受伤、遭遇意外事故或发生疾病时接受主办单位指定医疗救护部门的急救处理方法及结果不提出任何异议。
    四、本人在本次横渡活动中,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与组委会无关,其家属不得追究组委会任何责任。
    五、本人确认对上述保证已充分理解并承认本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人认可本保证书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领队签字:
参赛队员签字:
                  报名单位名称(盖章):
                                   2013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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