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满天星斗一窗含 于 2013-5-16 20:36 编辑
走向明天 周国平 1 有一天,有人对我说:“你是不是睡觉将头睡扁了?当放映员多好啊,偏偏去干什么电工。”我的头不太喜欢扁,脑子也没坏,当不当放映员、干不干电工这件事应与别人无关,所以我不理会那个人说的话。我认为放电影是个最简单的活儿,弄来弄去也就几个步骤,而且这些步骤永恒不变,最多程度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只是将活儿做得利索些,这我可不喜欢。电工可就有意思得多了,技术成分高,还有种艺无止境的诱人魅力。本人一向喜欢干点有趣的事,所以我就放弃了放映员这个职业,报考了电工。其实,我干上电工也不容易。那次招聘电工考试,我考了个第二。考试的时候,我正患鼻炎,所以卷面不太干净,气味也不太好闻。十多人参加考试,我居然还得了个第二。真是阿弥陀佛,真是要感谢那个替我阅卷的老同志当时也患了鼻炎。他也许在阅卷时,闻出了一种熟悉的味道,这叫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所以他让我轻易地考了个“老二”。 在当电工之前,我还不只是有鼻炎的毛病,还有很多在表面上看不出来的,但实际上却比较折磨人的症状,譬如浮躁症、妄想症、直露症等。这些要命的玩意,同时在一个人的身上出现,虽不至于马上就直接伤命,但是会让人整天傻不愣登的,干事也不专心。这些毛病我患了很多年,所以,我一直活得不快意。直到当了电工,我的生活才有了逆转。我的名字叫子夫,但是有很多人都有意或无意将我的名字倒过来喊。这对我而言,是种致命的打击。名字虽说是个符号,但也有一定的寓意。根据我的猜测,我父亲当初为我取这名字可不是随意的。因为我是他的血统,所以我有必要承担父亲赋予我名字的寓意:子夫,即男子汉大丈夫也! 回忆我当电工之前的道路。我的感情总是不能自己,我甚至希望忘记过去,走进新的生活。我现在才30多岁,正当壮年。身体里有一腔热血,脑子里还有种天降大任于斯人的想法。 2 只要你将眼睛快速地一睁一闭,时光的流逝就让你有一种顺流而下感觉,仿佛是从绿洲流到了黄土地。许多年前,那时候我不太懂事,但我没有色盲,能辨别天空是蓝的,水是绿的,山是青的,还知道人民是朴实的,猪猪鸡鸡比较健康的成长,不用打疫苗。我本人也长得虎头虎脑,过着普通孩子的生活,没什么特殊,特殊的是我那时候爱流点鼻涕,哭起来嗓门子比较大。现在,我的虎头虎脑变成了鼠头鼠脑,眼睛近视得除非是看美女,否则就是戴着450度的眼镜也看不清楚什么。这个问题很严重,眼睛不好使,除了不能当政治家,也不能当科学家,只能当艺术家。 真正说起来,我有艺术家的天赋,我还是个业余作家,当然,这离艺术家或者文学家还很远,但所有的艺术家和文学家都是这么来的。我天生就爱写点黑,也许是在小时候一不小心受到了某些人的影响,才喜欢上了这种以虚构为乐趣的事业。我写东西的时候,总喜欢往爱情这个主题扯,风花雪月不断,但从来不偷鸡摸狗。这样一来,就有人说我是个花作家,是电线杆上刷油漆——色棍一根。我不怕这些闲言杂语。依然默默无闻地写作,虽然写出的东西如同狗屎一般,不忍猝读。 在网络时代到来的时候,我这个不被承认的作家得到了很多实惠,不用通过编辑就能发表作品,只是没有稿费。但我不需要靠写作来养活我自己,我还有另外的工作。因此,给不给我稿费,我一点都不伤心。假如用一句很体现人格伟大的话来说,我这叫无私奉献,或者叫无怨无悔。总之是不计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那种奉献。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人,看到这里可能有点着急。俗话说心急吃不到热豆腐,只要你有耐心,爱情的事情我马上就要说到。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3 我很小时侯,就渴望爱情。虽然那时候不懂得性什么的,但我渴望爱和被爱。我第一个爱上的人是我的表妹,当然,若是有表姐不知道我爱不爱?这事不能估猜,需要实践来证明。虽然我爱我的表妹,但我的表妹不爱我。原因是我那时候长得不那么可爱,老爱流鼻涕。我表妹喜欢洁净的人,看不起邋遢鬼。事实上我流鼻涕这不能怪我,那东西拖出来并不是很舒服,除了不美观外,还阻碍了呼吸。天地良心,我流鼻涕是先天因素,绝对不是我后天人为,这一点尤其需要说明。事实上我是一个非常爱卫生的人,别人吃过的东西我绝对不吃,当然,别人更怕吃我吃过的东西,这一点我有自知之明。 我的表妹有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罗喧。这个名字很美也很有文化,因为我的表叔是个教师,所以,他又替我的表弟取了个名字,叫罗静。这样一来,你到了他们家,一叫起他们姐弟的名字,就像唱歌。我表叔为这些名字自豪得意,有时候我也有点羡慕,但我又比较恨他。他若是自己偷着乐,我也不恨他,但他不该批评我,说我这个名字糟糕透了。“呵呵,子夫子夫,什么玩意啊,简直是不伦不类!”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恨他恨得要死,但他是大人,我是小孩,顶撞他肯定也讨不了好。因此,我乘没人的时候,在他用来浇花的壶上戳了一个洞,做得老手一般,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事是我干的。当然,他没仔细分析,若是头脑清醒,思路明晰,就一定知道是我。因为别的孩子没我那么聪明,玩不了这样的大手笔。需要说明一下,那是我第一次犯错误,用上纲上线的话就叫思想不端正,当然,以后也还有思想不端正时候。一个人的一生不会只犯一个错误就了事,有的人甚至一生都在犯错误,特别是喜欢钞票和玩弄权术的人。别人犯不犯错误,我管不着,我只是有时候有点同情人家。我犯的都是小错误,再大的胆子也不敢砸坏人家的电视机。 我记得我表妹那时候特别喜欢跳舞。说话说不了三句就要蹦一下,这不是小儿多动症,因为那时候她也有十四、五岁。这个阶段的女孩,正当妙龄,身段杨柳。因此,要正确地形容她,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她,她的蹦不是像青蛙那样没品位,她蹦起来就是在舞蹈,看起来就像一只蝴蝶或者蜻蜓,非常的有趣,也非常的有美感。 她的舞跳得好,但她从不正眼看我一下,可是我却恨不起她来。反而在心里“洪湖水,浪打浪……”,有时候,我幼小的心灵里也有点难过,但只要一看到她,又是一场阳春白雪,美滋滋的,一切懊恼都烟消云散。 4 其实,我爱我的表妹只是暗恋,从来没对她说过我喜欢她,也没机会说,因为她一见我就皱眉。我的表叔虽然是个教师,但他却不怎么懂得礼貌。我虽然是个孩子,但一点都不傻。他总是将自己的孩子当个宝,将别人的孩子当根草。我去他家去了无数次,他从来就没喊过我的名字,就算他看不起我的名字,也应该朝我点点头。后来,我有一天突然对着天发誓:“假如我以后再去这个不懂礼貌的人家里,我就将我的名字倒过来写。”我这个人不太喜欢发毒誓,觉得表示一下决心就行了。后来,我真的再也没有去过他家里,一直到我的表妹嫁了人。 我当时是忍住一种极大的悲哀来实现我的诺言。虽然我讨厌我的表叔,但我不讨厌我的表妹,尽管我的表妹没将我这个表哥放在眼里,但我还是喜欢她喜欢得要死。可是,爱是一回事,被爱却又是一回事。至于表妹是怎么对我的,我一点都不在乎。 事实证明我是一个聪明的人,事实证明我不可能永远都流鼻涕。我到16岁的时候,流鼻涕的毛病就不药而愈,因此,人们到那个时候才知道我原来也是个眉目清秀的男子汉。我在那个时候就表现出了我有非常好的形象思维,更有艺术家一类的气质。当然,我有事实来证明我具有这些品质,不是空穴来风,自吹自擂。有一次,我在高中三年级的作文里写道:“人人生来应该平等,不论是流鼻涕还是不流鼻涕,都应该受到尊重。我之所以流鼻涕完全是个意外。在我的家族史上,一直流鼻涕流到十五岁也不肯不流,也只有我一人,这是属于极个别的现象,不是普遍现象。我的表叔之所以不流鼻涕也是个意外,因为流鼻涕的意外也可能发上在他身上,他既然是我的表叔,就说明他也是我这个家族的旁支……”我的语文老师,当时看到我的这篇作文啧啧称奇。他摇头晃脑地对我说:“尔乃奇才也,乃余教书几十年所未曾见。鼻涕乎,放屁也!土豆乎,牛肉也!盖因气势所不阻,威威然,浩浩乎,言之而有物也!”老师的这些话,我需要解释一下。老师当时太恭维我了,他老人家将我写的这段话与润之先生当年的一首诗想比:“土豆烧牛,不须放屁。”他的意思是说鼻涕和放屁都是不文明的东西。入诗入文,都不太妥,这样的东西写进去很难写好。但看的出来,他觉得我虽然写了鼻涕这个东西却并没有使我的作文减色,就好像润之先生当年将放屁写进诗里一样有气势。老师对学生的赞扬非常重要,甚至会影响人的一生。我就是因为老师这样赞扬我,也飘飘然觉得自己真的有这个才华,以至于以后,当别人都去挣钱,买了洋房小车,又包了二奶,我却龟缩在家里写文章,不但买不起洋房小车,连温饱都是个问题。假如你现在走近我,如果没患鼻炎,就能闻到我满身都是方便面的味道。那是因为我吃的康师傅方便面比康师傅本人还要吃的多一百倍,甚至几千倍。我能怪是我的老师害了我么?那是没有道理的,我认为是我自己愿意受这罪。只知责人,不知责己,完全不是我的个性。 5 关于我与我表妹的事情,我先交代到这里。因为自那次我发誓不去她家以后,中间时隔十多年,我都没有见到她。但我遇到了另外一个人,不是我见异思迁,爱情不坚定。主要是我知道单相思的情况不可能有结果。因此,当我遇到文远的时候,生活中便多了一些令人难忘的经历。这件事暂时越过我和表妹的故事,越过了时空,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 我是在一种非常奇特的情况下遇到文远的。那天我早早的出门,抬头看看天上,天上黑一半白一半,所以那个时候应该是在早上4点多钟不到5点。不是我有起早的习惯,其实我最爱睡懒觉。我起得这样早,是为了去接站,有个朋友从河南坐着火车来看我。这个朋友,我们是神交,从来没见过面。这个河南大汉有个很细腻的名字叫文远,是个写诗的。那时候我对诗不太在行,但他写的诗有点像艾青,我也看的懂。我是个很奇怪人,一般别人看不懂的我都看得懂。因此而结识了诗人文远,我们书信交往了两年多的时间。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文远是个女诗人,没想到他是个猛男诗人。书信交往多了,我知道文远不但是个猛男,而且肚子里还有一腔柔情,一些怒火。大家知道,诗人一般都情感丰富,而这方面,我虽不是诗人,却也不太落后于人。对于文远的到来,我一点都没想到,我以为此生也就是神交了,根本想不到还会见面,而且还是他来看我,这使我有点受宠若惊。所以,我早上起来去火车站接他,心里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 初次见到文远,这个其相如虎的汉子要比我高一个头,他一手提着一个大包,仿佛是在流亡,形色匆匆。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以前看到过他的照片。文远在我这里住了一个星期。在这一个星期里我们醉生梦死,天天是散装的红高粱,他的酒量太大,喝得我的小腿肚子直打颤。但是,那也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一个远方的朋友,为了高贵的友谊,千里迢迢来看朋友,这事本身就充满了浪漫和传奇。因为他的到来,我不但更了解他写的诗,还知道了他的一些家事和他本人的生活际遇。最主要的是,他还是个冬泳健将,而我又喜欢常年洗冷水澡。 6 文远才华横溢,他是我朋友中到迄今为止最有才华的人。他惊人的记忆力无与伦比,他看过我的一篇《缕月裁云》的小说,在我的面前居然能够口诵一段,这可不简单。被人称为经典的《红楼梦》人家都记不住,何况是我的小说。对这个朋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同时他也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你不要以为吹捧这件事是个不重要的小事,事实上吹捧能让人奋进,当然,也容易让人疯狂。但人总不能总是往负面上想,就不屑去做正面的事情。吹捧是一门艺术,在这个方面,我认为这是我们国人的特长。文化大革命时期,有人吹捧一亩田能打上万斤稻,后来又有人吹捧一药疗百病,就连普通的水,经过包装,装在瓶子里后,再贴上商标和广告,这水就是神水了,喝了能使人长寿。这样的吹捧屡见不鲜,成了人间的旷世奇闻。据我所知,现在广告几乎无一不是在坑人,但却没有法律上约束。……我总认为像某些广告那样的吹捧有点惊世骇俗,与我朋友吹捧我的性质截然不同。我朋友吹捧我属于情感增值范畴,害不到人,后面一种吹捧属于欺世层面,害人不浅。 文远是金刚相貌,菩萨心肠。我就喜欢与这样的人交朋友,虽说他不是女人,但我非常爱他,我们的友谊万古长。文远来的时候带来了一张河南冬泳人的照片,他让我看后,我就没还给他,主要是舍不得还给他,那上面有不少的美女呢。文远也不恼,笑了笑也并不找我要回。文远走后,我拿出那张照片再仔细看,先是瞥了几眼大约有十几位猛男的形象,其中包括文远,他穿着一条醒目的红色三角裤,在白雪洒满大地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威武雄壮。站在前面的是一排玉女,个个吸人眼瞳,一个个水润云灵的模样。 从长相上说,其中有一位女子与我的表妹罗喧长得极为相似,那是文远的妹妹。看到这样的女子,你一生都不想做坏事,看到这样的女子,你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奉献。 7 文远走后,我给他寄去一篇最近写的散文。文章的标题叫《龟》,文章的开头有这样一段话:“我家养了一只龟,是本人在菜市场买来的。此龟不知龟名,龟龄也不祥,也不知其娘家还有龟父龟母否?又,龟儿可曾上学?龟女可曾嫁人?一切均不知也。本人虽将此龟从人口中抢来,使之暂时还不至于成为砧板上之物。但亦为此龟的龟寿担心。人云龟寿可长至八百岁,是为不老之神话。叹此仙流之一物,也难脱命运之安排。如今落进平常人家,虽不曾被虐待,但也无他龟陪聊陪眠的待遇。若无龟妻共枕,龟儿女孝顺,及其广大龟群和谐之,其龟寿亦可疑也!……”文远当时看到这篇文章,乐得捧腹弯腰,笑的不行,本不想看,但又实在忍不住要看下去:“人生苦短,而龟寿绵长,何故?人吃龟而龟不吃人乎?非也!龟类中也不全是好龟,人类中也不全是坏人。因何龟、人不同寿呢?恰因龟不好色也!不对,此是道学家的回答。也可能能唬住别人,但唬不住我。因为我知道,龟若不好色,就没有小乌龟,没有小乌龟,就是龟寿再长,也会绝种……”文远看到这里,就再也看不下去了,他觉得他的朋友子夫太过贫嘴了。 这篇文章后来被文远的妹妹看到。她看到了不要紧,但她不该对他哥哥文远说:“你安徽的那个朋友真好玩,也很有才,但不知他长得怎么样?”文远说,他是三流的长相一流的气质。就这样一问一答,引发了一场短暂的苦恋,真有点孔雀东南飞的意味。 孔雀没有真的飞来,我这蛤蟆也没有真的蹦去。故事中男女主人翁也没有真正见面,但情书铺天盖地,高潮不断。按理说,这个故事会有个很美满的结果,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遇到了我的表妹罗静,使得这个“故事”终止的太快,也太忧伤。 8 当初,我看到文远的妹妹文竹的照片时,心口如同中了一枪。她和我的表妹长得太像了。只听说过世上有相同的工艺品,没听说过有这么相像的人。她们就像两片树叶,一片杨树叶和另一片杨树叶。要辨明两片杨树叶之间区别,除非是用放大镜,否则根本没法区分。中间时隔十多年,我与表妹未曾相见,但那十多年前最后的一瞥,却令我印象清晰,刻骨铭心。在看到文竹的照片时,当时我心里一团糟,初恋的情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已是一口古井无波。当井水再次放大了按在心底里的映像,古井就波涛了。原来我从未忘记过我的表妹。我将文竹当着我的表妹并不是移情别恋,而是一种无奈的释放。 有读者看到这里时,一定会以为文竹是个受害者。实际上她没有受害,她只不过是收到了几斤废纸。我给她写的“情书”她一封没看。因为她当初对她哥哥说的那句“你安徽的那个朋友怎样怎样”完全是随意的,说过就忘了。那个时候她正在热恋之中,与她的男友如胶似膝,没工夫理会我写的信,全是他的哥哥一手代理处置废品。文远当时也对我说过,你别再给我妹妹写信了,她一封没看,全是我扔掉的。我说那样也好,你就当我写的信是漂流瓶,怎么处理都无所谓了。这样一交代,读者大概不会再想要撕了我。 我再次看到我表妹的时候,是我表妹来找我办电,为她家新购的住房申请用电入户手续。她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我此时已经是个电力战线上的老电工。说来也是怪事,我们同住一城,却从来没有遇见过。人流中,多少故人的脸都曾经闪现过,唯独我的表妹从不在我视线之内的人流中。也许这就是宿命。 表妹现在已经是个孩子已经上了初中的少妇,看着她依然美丽的脸庞洋溢着幸福的神采,我就知道我的这篇小说该到结束的时候了。 2013年5月16日完稿
特别说明:因为某个栏目约稿,故而完成了这篇应急之作。在冬网上细心的朋友一定会记得我曾写过《2012》,不错,这正是我这篇小说的前身,我直至今日才让这篇小作有了个并不完美的结尾。我发这篇作品的目的,不为别的,只想让大家一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