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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unsiwa 于 2013-9-7 10:57 编辑 # ]& F5 b$ L) z r4 v
M# `# @7 K! y9 b$ V梦鸽女士您好:- l* J1 ~ `8 P- a; e2 V+ R6 e) ~: _
拳拳父母心,悠悠儿女情,自古如是。我随时为我的儿子骄傲,也随时为我的儿子因少不更事而操心,因为我是一个母亲、妈妈。在这里我以一个母亲的身份与梦鸽女士商榷,不是之处望乞见谅。
/ I1 H7 K4 m" Y4 r+ h+ {4 k- g6 r 梦鸽女士,您的儿子李天一出事之后,您总认为是社会、学校、法律、律师、挨打的人、被侮辱的人对不起他,您要知道,正因为您那已成为害群之马的儿子危害社会的行为,才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为学校所不容,社会所不容,法律所不容。
4 U. W0 \( \# g- I 名将岳飞跃马横枪,血染战袍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闕”,将军豪情,气吞山河,至今仍令人泪洒胸怀。至于您那唱歌的将军,只能令人一叹,何德何能!社会真的对不起你们这一家人吗?红星闪闪放光彩,你们这家人已经够光彩了,但是这种光彩并没有让您和您的儿子感恩社会,而是以恶行来回报社会。这厚道吗?话到这里,不禁想起那个因蹴鞫而当上太尉的人,他也有一个为非作歹的儿子,梦鸽女士,未必您也希望您的儿子成为如此衙内吗?
( X6 a! w* v6 x8 @, i$ C 梦鸽女士,我就不明白,您怎么就那么理直气壮地为您儿子的强奸行为四处含冤呼嚎,理由竟然是:对方不是处女,而是一个另类女孩儿。试问,那个不是处女的另类女孩儿还是不是人?她应不应该有人权?是不是就可以随便被人强奸侮辱,而不受法律保护?同理,现在您的儿子因恶行不也成了另一种另类了吗,但他依然是人,仍然有着不可侵犯的人权,理是理,法是法,您说对吗?
. b/ ]3 g" z, f/ I/ @+ M 子不教父之过,也就是父母之过。您的儿子小小年纪便混迹于狐朋狗友之中,流连于灯红酒绿之间,正事不足,邪事有余,不惹祸才怪。其根源就在于您那自认为的根红苗正与骄纵,而造就了这朵奇葩。
, P1 H7 e" z2 |" M0 o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为一个母亲,我理解您的护犊之心,却不敢苟同您的言行。梦鸽女士,别再瞎折腾了,事到如今最理智的办法是,顺其自然,让时间来治愈过去的一切,像歌里唱的那样,“把过去的一切深深地埋藏在过去的时光里”,您儿还小,一切都还可以从头开始。
# ~ g5 M1 v9 W, T 舞台的灯光终究会熄灭,被您误读的掌声也将消失,当您洗净铅华,人生的大舞台仍然在演绎着一幕又一幕的悲喜剧。梦鸽女士,别老想着诺贝尔奖金了,有一个平平淡淡遵纪守法的儿子,未必然不是一个好儿子。
. f$ s8 L8 k0 v: @# L, ~ 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最后请您自尊自重吧。 N* q9 y4 y, S
此致 z5 s/ G$ O' }* l# C& [3 U
敬礼
# X8 }+ Q' f* Y: v# f yunsiwa
2 I+ ^! M, t( J4 j 2013年9月6日. t/ v( B7 x8 n( z)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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