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强制戒毒所简介 杏花岭分局强制戒毒所位于小返乡后沟村,全所占地25000平方米,其中康复劳动区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是一个月均收治量300人的中型所,。2001年至今连续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强制戒毒所”。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正确领导和关怀下,戒毒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禁吸戒毒攻坚战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禁毒形势和本所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戒毒环境的工作目标,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劳动化康复水平,丰富人性化教育内涵,坚持戒毒工作的社会化方向,突出戒毒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曾先后荣获公安部、省、市表彰奖励30多次,其中被省禁毒委、省公安厅授予《规范化管理》奖,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省档案局评为“山西省一级档案”;被省防疫中心授予“艾滋病防治先进单位”;被公安部授予《优胜单位》。特别是从去年十月份开始,公安部对全国戒毒所队伍状况,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及康复工作的水平和实绩,所容所貌,设施装备七个方面进行层层考核、评定,于2007年4月荣获全国“戒毒康复示范所”荣誉称号。 2007年9月18日上午汾河部分冬泳队员一行17人在方版、蓝版、郭队的带领下到杏花岭分局强制戒毒所开展了以“参与禁毒、关心爱护戒毒学员;宣传冬泳、全民健身迎接奥运”为主题的骑游活动,受到了戒毒所全体民警及医护人员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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