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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面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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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12-10 1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3-12-10 16:07 编辑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面面观
                                                   姚克明
    为遏制铺张浪费和三公消费乱象,中办国办8日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用餐、住宿、出行等多方面提出了简化公务接待的细化要求。规定要求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加强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实行县以上接待信息公开并强化对接待问题的问责。
    应该说,这是三中全会后,针对反腐倡廉重新修订的《规定》,也是全国人民极为关注的一个《规定》。那么,这个《规定》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它的依据是什么,有些什么特点和亮点呢?我和网友们一样,是非常关心的。幸好,我从今天的人民网上的几篇文章中,找到一些答案,现将其摘录如下:
   
《规定》的总体思路:
    一是减量。建立接待双向约束机制,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项目,坚持接待分类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等其它接待,切实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是限支。管住接待经费预算,分类别、分地区制定接待费开支标准,强化接待费报销结算管控,把接待经费支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问责。对公务接待实行全过程监管,推进接待信息公开,严格接待工作问责,强化对接待活动的刚性约束,增强内外监督合力,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的正确导向和正面预期。
    四是改革。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四项改革,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公务接待违规浪费行为的土壤。
   
《规定》呈现出的新特点:
    一是严字当头。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共提出了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二是着眼创新。对2006年印发的规定内容进行了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修订后共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
    三是全方位覆盖。覆盖了适用范围、接待单位、接待对象、接待项目、配套改革等接待管理的各个要素,规范了事前审批控制、事中规范、事后监督问责等接待管理的全流程。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作出了严格细致的规定。
    四是注重操作性。与差旅、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政策规定相互呼应,标准衔接,统筹联动;根据公务活动实际,规定接待标准、范围和项目,对规范开展接待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可操作性强,便于抓好制度落实。
    《规定》的四大亮点:
    亮点一:管住“吃”。《规定》指出,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亮点二:管好“住”。《规定》指出,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亮点三:管控“行”。《规定》指出,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
    亮点四:管制“游”。《规定》指出,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笔者认为,这个《规定》最让人放心的有三点:
    一、吸取了过去的经验教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不允许做的事,分门别类作了具体规定,让人一看就明白,既便于执行,又便于监督;
    二、强调了落实,对《规定》不允许做的事,若是做了,踩了红线,就要“问责”,以便形成碰不得的“高压电”,形成不愿、不敢、不能违规违纪接待。
    三、不是孤立地抓接待管理工作,而是放到系列改革中去深化接待管理,这样,就容易突破以往违规行为的惯性,形成一种回归优良传统的氛围,更便于减轻阻力更好地执行《规定》。
    但愿这个《规定》借三中全会的东风,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彻底铲除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赢得全国人民的信心与爱戴!
                                                   2013-12-10 15:37
2#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14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冬泳人 发表于 2013-12-10 22:05
阅读了。

谢谢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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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12-10 18:08 | 只看该作者
百姓希望他们能遵守执行别再想歪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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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0:27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3-12-10 18:08
百姓希望他们能遵守执行别再想歪点子

说得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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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0:41 | 只看该作者
艺海梅香
问候姚老!
希望《规定》能落到实处。
2013-12-10 17:19

博主回复
是的,人同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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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10 20:52 | 只看该作者
姚克明 发表于 2013-12-10 20:27
说得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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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0 20:52 | 只看该作者
徐向东 :
我们党政机关有3个难以填平的大窟窿:1、公费吃喝住;2、公用车;3、小秘。看了接待规定与公车改革规定,叫人兴奋!真棒!能否制定一个监督首长私生活的规定,将那些欲壑难平的家伙拒之门外!如单身首长不准住长住宾馆“招待所”,县以上党政一把手夫妻同住等等。三大规定配套成龙,并且,请人民群众监督,对举报违规的人,给予重奖!最好制定一个与三个规定配套的《监督规定》!
2013-12-10 19:26  


博主回复
说得好!很有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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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2-10 21:11 | 只看该作者
       亮点再多,也是不太可信的,只是当梦作罢了!要知道,世界上哪个国家的亿万富豪最多,是中国还是美国?答案是社会主义中国。在中国赚取数十亿通常不是打造成功企业的回报。而是与政府官员建立良好的特殊关系的结果,这种关系将决定谁控制什么行业,能做多久!这就是改革三十年的成果,当今的富豪绝不是改革前的产物。世界上的富豪大都是几辈子,甚至更多的是祖辈传下的遗产。所以特权,势力很可怕。其实任何特权,势力都是反人性的,都需要唾弃。如果说个体的势力关联的只是某个人内心的感受,那么,集体性势力关联的则是一个社会起码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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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2-10 22:05 | 只看该作者
阅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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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13 | 只看该作者
范大将军 发表于 2013-12-10 21:11
亮点再多,也是不太可信的,只是当梦作罢了!要知道,世界上哪个国家的亿万富豪最多,是中国还是美 ...

中国反腐任重道远,但是十八大以来,已有长足进步。
现在是在动真格的,假以时日是可以风清气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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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1 14:24 | 只看该作者

天涯视点
       我们的国家是人情之国,制度虽好但贯彻执行难。好比党制定法律但法律难以约束党一样,说明我们党的内部存在着诸多问题。现在开始初探垂直管理也许会进步一些。鉴此惊问:我们党的干部为何就不能唱响“角色就是人格,责任重于泰山”的口号?关键是:我们
       我们的国家是人情之国,制度虽好但贯彻执行难。好比党制定法律但法律难以约束党一样,说明我们党的内部存在着诸多问题。现在开始初探垂直管理也许会进步一些。鉴此惊问:我们党的干部为何就不能唱响“角色就是人格,责任重于泰山”的口号?关键是:我们党内部分干部同志把“雷锋精神”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境界没有提升反而下降了,主人翁思想虚脱了,这样的党内干部同志就是该断腕的绝不姑息,但真正执行起来还是有点阻力呀!
       就说我们岛城吧,二十年前黄岛事件还记忆在脑海里,今日的黄岛又重复昨天的故事。几十条鲜活的生命没了,国家财产也遭到重大失损。试问谁之过?唉-----空悲切!!!
2013-12-11 00:39

博主回复
所以一定要把反腐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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