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肖遥游 于 2014-2-15 10:01 编辑
补充协议书2 本人自愿参加河南职工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台湾环岛8日游行程,11月24日去,12月1日返回,该行程中包含: 购物店:8个 购物站名称 | 停留日期及时间 | | 购物站名称 | 停留时间 | 魔法家生活藥妝 | 60分鐘 | 昇旺大理石 | 60分鐘 | 亮茗富茗茶 | 60分鐘 | 寶時鐘錶 | 60分鐘 | 晶鼎旺珠寶 | 60分鐘 | 皇家餅店 | 60分鐘 | 永瀚珊瑚 | 60分鐘 | 京华城免稅店 | 60分鐘 |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购物店和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购物店和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清楚知晓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生效,因此此次旅游所签的所有协议不适用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旅游者(签名):(名单表附后) 组团社(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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