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飞翔冬泳 发表于 2014-2-1 00:00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对襄阳冬泳事 ...
合法,非法”之说无非讲的是“襄阳冬泳协会”名称的使用上,这不是襄阳冬泳问题的核心!核心问题是:一小撮人为了谋取私利,蒙蔽大多数会员搞篡权活动,在协会法人代表及部分理事会成员没到场的情况下,搞所谓的换届选举。在没有取得合法法人代表资格、没有获得组织机构变更登记、没有取得合法公章印信的前提下,急不可耐的打着“襄阳市冬泳协会”的名号到处招摇撞骗,甚至发展到私刻公章的地步。
老协会的核心骨干队长走了百分之七八十,要好好学习一下统计学。就那几十个人就能代表襄阳冬泳。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你以为汉江盖着盖子,汉江游泳还需批准呀!襄阳冬泳协会只是一个民间团体,是独立的自治机构,不是政府机关。民政局只是一个登记管理机构,体育局也只是在业务上有指导的义务,与冬泳协会没有任何实质上关系,冬泳协会不是两局的下属单位,想吃政府的饭政府也不要啊!法盲一个,谁都知道连卖面条的都有人管。我敢保证,你要跳河,会有人来救你的。
举行换届选举还得提前征得两局的同意依据的又是那条那规?定义非法组织依据的又是国家的那条法律为何不写出来,让大家学习学习啊?在今天政府机关对份内的事都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的大背景下,一个登记管理部门和一个只是在业务上有指导义务的部门对一个民间自治团体的内部事务进行如此深入的干涉,又是多么的刺眼啊!你先学习一下“民间社团组织管理”等相关法规后,把脑筋理理再说。顺便提醒你,别被花香熏晕了头,上了当还不知是咋回事。 “政府处级干部在任和离职后均不得在各种社团任职或兼职”的规定,在各级政府包括襄阳政府也是有明文的,上网或到政府查查文件再对照下雷同志的身份再来谈合法的问题吧!你说得这条规定是你看的,还是别人说给你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