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94|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元宵节后北京连日重霾 官方承认未及时提升预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2-17 0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台湾路电鱼 于 2014-2-17 08:48 编辑

2月15日,雾霾天气的暮色中行驶在北京京通快速路的车辆。卓恩森/CFP
  京华时报讯 自元宵节夜晚在烟花的“助推”下,全城迈入六级“严重”污染级别来,北京一直未能“脱污”。截至昨天上午,北京仍处于严重污染水平。受弱冷空气影响,昨天午后,京城PM2.5浓度开始下降,北部地区降至中、轻度污染水平,预计今天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好转,大部分地区达到“良”的水平。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监测显示,昨天早上7点,全市空气质量仍处在六级“严重污染”水平,城区和郊区环境评价点PM2.5数值均在400以上。市气象台持续发布霾黄色预警,直到昨天下午2点半才解除。
  释疑
  预报达到重度污染就已启动预警措施
  对于连日雾霾,有市民质疑,空气污染已经如此严重,为何有关部门还不启动治霾紧急预案。

-
   对此,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当监测部门预报本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以上污染后,本市就已经启动了重污染蓝色预警的相关措施。
  但是在《应急方案》中,这一级别预警,并无强制减排措施,仅是向公众提供健康防护提醒和建议性减排措施。应急方案启动后,市环保局将通过网络、电视等渠道发布信息,建议市民尽量减少出行和户外停留时间,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组织市和区县相关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监督相关排污单位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向公众发出污染减排建议,尽量乘公交出行,减少车辆上路行驶。
  对于一些市民提出为何没有根据实际空气质量提升预警等级时,该负责人表示,当时预报的情况确实没有达到更高一级的黄色预警的程度,后来由于元宵节当晚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大气扩散条件不利,空气污染进一步加剧。因此,没能及时提高预警等级。这也说明今后监测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监测预报的水平,从而准确发布预警等级。
  
2#
发表于 2014-2-17 15:39 | 只看该作者
不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08: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台湾路电鱼 于 2014-2-17 08:49 编辑

链接

  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2013年10月16日,北京市委常委会通过《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四级蓝色、三级黄色、二级橙色、一级红色。《应急预案》规定,“橙色预警日”时,“停产”“停工”“停放”“停烧”,即部分工业企业停产、部分企业限产减少30%的污染物排放,部分土石方和建筑拆除工地停工,全市烟花爆竹停止燃放,露天烧烤停止经营。“红色预警日”还将增加“停车”“停课”,即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渣土、砂石等易扬尘的运输车辆停运,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总称为“六停”。
  此外,根据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AQI在201至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0以上为严重污染。
  预警条件

  蓝色预警,即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
  黄色预警,即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预测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橙色预警,即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红色预警,即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4-2-17 11:29 | 只看该作者
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下决心大气力就难以扭转雾霾给我们带来的困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1:31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2-17 11:29
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下决心大气力就难以扭转雾霾给我们带来的困扰!

不是真正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4-2-17 17:22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4-2-17 15:39
不作为!

轻描淡写就过去了,没人被问责。

点评

中国特色!  发表于 2014-2-17 17:3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4-2-17 19:22 | 只看该作者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2-17 11:31
不是真正作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4-2-17 2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08:40 | 只看该作者
幸福冬泳人 发表于 2014-2-17 23: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4-2-18 10:21 | 只看该作者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2-18 08: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4-2-18 10: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台湾路电鱼 于 2014-2-18 10:35 编辑
幸福冬泳人 发表于 2014-2-18 10:2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11-20 09:18 , Processed in 0.03577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