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王 于 2014-5-12 23:08 编辑
2014年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竞赛规程 一、活动组织 支持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游泳协会 济南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 济南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济南市泉游游泳俱乐部 二、竞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4年6月7日至6月8日 比赛地点: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三、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50、100米自由泳,50、100米仰泳,50、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 (二)接力项目:4x50米自由泳接力 四、参加单位 山东省冬泳委员会会员、游泳协会成人委员会、各游泳俱乐部代表队、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游泳爱好者等。所有参赛者均免收报名费。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参赛的男、女运动员按年龄分为a.b.c.d四个组。 a组(男、女):18岁---30岁组:即1996年至1984年出生。 b组(男、女):31岁---40岁组:即1983年至1974年出生。 c组(男、女):41岁---50岁组:即1973年至1964年出生。 D组(男、女):51岁---65岁组:即1963年至1949年出生。 接力项目每队限报运动员三男一女。以四名运动员年龄累加相加不得小于140岁。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运动员检录时必须出示二代身份证和参赛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3、本次比赛采用一次性出发,所有项目只进行决赛,按成绩排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4、每单项不足三人参加则取消该项目。 5、参赛者赛前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6、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 七、名次及奖励 第一名:现金800元 第二名:现金600元 第三名:现金500元 1、参加50米蛙泳,蝶泳,仰泳,自由泳的运动员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者,可授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相应等级达标证书; 2、获得接力项目前三名的运动队,奖励金额与单项奖金等同。 3、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六名,颁发济南市体育局统一制作的竞赛成绩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于5月25日之前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前台填写比赛报名表,填写比赛承诺书,领取参赛证,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各单位报名人数至少四人以上,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一个队。 (二)报到 6月6日下午14:00于全民健身中心科普报告厅集合,召开领队会。 九、选拔成人游泳队 在本次比赛中选拔出30名成绩优秀者组建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业余游泳队进行系统性训练(只针对于济南市市民)选拔规则参照2013年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成绩册,选拔人数根据运动员成绩,不记名次。经过为期数月的系统训练,再次进行选拔,成绩优秀者将代表济南市全民健身中心参加2014年第十七届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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