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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酒,又是酒精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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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6-1 1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6-1 16:14 编辑

龙泉大爷酒后游泳命丧鱼塘

  (2014-06-01 15:27:5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林霜记者:钟帆  


      四川在线消息(肖波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昨(31)日下午,龙泉驿区山泉镇24公里处,成都消防蛙人打捞到一具落水遇难者遗体,随后将遗体交由一旁等候的殡仪馆。

      5月30日晚上6时左右,有群众报警称目睹山泉镇一鱼塘有人游泳溺水,赶到现场的成都消防六中队官兵立即展开搜救。据现场群众介绍,该名溺水者年龄大约50多岁的男性,是喝完酒后下到鱼塘里游泳的时候腿脚抽筋不幸溺水,在场钓鱼岛群众发现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该鱼塘水深大约有2到3米,消防官兵立即对目击者描述的范围进行了搜救,可是直到晚上11时左右,搜救还是没有任何结果。

    31日,消防蛙人到场后,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的范围开始搜救,当日14时左右,溺水老人被成功打捞上岸,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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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16:50 | 只看该作者
成龙 发表于 2014-6-1 16:28
珍爰生活!!

朋友下午好,感谢你在第一时间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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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4-6-1 16:28 | 只看该作者
珍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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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4-6-1 17:38 | 只看该作者
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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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1 17:39 | 只看该作者
酒可以醉人,水却可以要命;珍惜生命,敬畏自然,切记莫酒后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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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1 18:45 | 只看该作者
饮酒不开车,饮酒不游泳是同等重要,关于饮酒游泳引发血的教训,我在冬网发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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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19:02 | 只看该作者
醉老虎 发表于 2014-6-1 17:38
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哈哈,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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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19:04 | 只看该作者
万里船 发表于 2014-6-1 17:39
酒可以醉人,水却可以要命;珍惜生命,敬畏自然,切记莫酒后游泳!

朋友说的太精辟啦,的确如此。谢谢关注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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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19:05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4-6-1 18:45
饮酒不开车,饮酒不游泳是同等重要,关于饮酒游泳引发血的教训,我在冬网发过帖子。

谢谢朋友的关注,同意你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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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6-1 19:30 | 只看该作者
水火不留情,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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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6-1 19:5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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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  发表于 2014-6-1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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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6-1 20:01 | 只看该作者
老天招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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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  发表于 2014-6-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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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6-1 21:02 | 只看该作者
喝酒不光误事,喝酒还能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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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21:21 | 只看该作者
深遂的眼睛 发表于 2014-6-1 19:30
水火不留情,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朋友说的太对了,的确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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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21:23 | 只看该作者
快活鱼 发表于 2014-6-1 21:02
喝酒不光误事,喝酒还能丧命!

说的太对了,酒不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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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6-1 21:45 | 只看该作者
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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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6-1 21:52 | 只看该作者
自己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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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22:04 | 只看该作者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4-6-1 21:45
警钟长鸣!

是的,会喝酒的人可得注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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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22:05 | 只看该作者
中华漓江 发表于 2014-6-1 21:52
自己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哈哈,这个玩笑开不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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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6-1 22:22 | 只看该作者
少喝酒,喝酒后不游泳,最起码不要一个人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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