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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字[2014]228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冬泳 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 国际冬泳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辽宁省体育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连市体育局、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承办的“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定于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竞赛规程 2、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报名表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4、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 5、返程车票预订单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年7月1日 附件1 游泳字[2014]228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冬泳 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 国际冬泳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条例》,不断促进我国群众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中国救生协会、辽宁省体育局、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连市体育局、大连金州新区管委会承办的“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定于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竞赛规程 2、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报名表 3、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4、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 5、返程车票预订单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4年7月1日 附件1 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 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竞赛规程 一、日期和地点 2014年10月18日至19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宾浴场举行。 二、项目设置 (一)公开水域 1、1000米比赛 2、500米畅游 (二)游泳池 1、50米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100米自由泳,4X50米自由泳,4X50米混合泳接力。 2、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 三、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游泳协会、行业体协,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特邀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年龄规定 18-34岁组(1996年至1980年);35-44岁组(1979年至1970年);45-54岁组(1969年至1960年); 55-60岁组(1959年至1954年)。 畅游组18岁至65岁(1996年至1949年)。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游泳池参赛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国内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委员会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 (四)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分组或并组出发,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四)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及公开水域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五)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单项和1000米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5000元,第5名4000元,第6名3000元,第7名2000元,第8名1000元。 (三)公开水域1000米男、女各年龄组前3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500元。 (四)500米畅游不计名次,游完全程者均发纪念衫及证书。 (五)计分办法 1、单项和1000米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 2、单项和1000米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 3、单项和1000米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4、公开水域500米畅游每人记取1分; 5、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记分; 6、团体总分记取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得分累计相加; (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二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 报名 1、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8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承办单位。联系人:王美;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拥政北街1号(大连市冬泳协会);电话、传真:0411-83681821 ; QQ: 2388057828邮编:116021。 2、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1、请各参赛队于10月17日12:00前到大连金石滩游客服务中心报到。报到时,请各队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报名费,否则不得参赛。 2、参赛队如需住宿可根据组委会提供的酒店标准自行决定住宿情况,提前申请。 3、组委会提供返程车、船票预订业务,各参赛队如有需要,请报名时提前预订,并填写返程车、船票预订单。 4、请在大连火车站北门出口50米处的快轨车站,购8元票一张,乘车至金石滩(终点站),下车后有工作人员接待您。联系人:周云峰,15241145708、 0411-87900131,杨 芳,13500710602。 八、经费 (一)报名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120元(含保险费21元),参加畅游者每人交纳报名费50元(含保险费21元)。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九、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其他 1、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2、定于10月17日晚上17点召开领队会议。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2 2014年全国冬泳系列赛(大连站)暨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员: 手机: 序 号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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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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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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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米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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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米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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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米 仰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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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米 蛙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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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米 蝶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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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自由 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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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混合 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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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 海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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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米 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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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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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请在参赛组别栏中打“√”。请在参赛项目栏中打“Δ” 2、该表格分组别,请注明性别。 3、该表可以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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