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水星 于 2015-4-29 12:37 编辑
供血吃紧促使制定新法 9月19日,宝鸡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大队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市9月4日颁布新修订的《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该新《办法》新增倡导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每年无偿献血一次;新录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无偿献血一次;本市公民在领取机动车辆驾驶证前、男女青年在领取结婚证时、高中毕业学生在接到大学入学通知书后,都应无偿献血一次。 目前,该新《办法》全文暂未公布,但公布的新增内容引发网友质疑。网友“--962464—”称:“献血自愿,怎么成强制性了,谁有权利剥夺个人权利。”网友“宝鸡小伙子”评论称“献血不是自愿献血吗?这就变味了!” 李拴林告诉澎湃新闻,酝酿制定新《办法》开始于2012年,考虑到老办法的陈旧,时效性已经与当前情况不相适应,另外夏冬季节采血量少,供血吃紧,促使制定新的无偿献血管理办法。 此前,宝鸡市执行的献血管理办法是1988年制定颁布的。李拴林表示,新《办法》的制定,也是完全遵照我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等国家法规的。 公开资料显示,宝鸡市在2013年已经第三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称号。2013年,宝鸡市中心血站站长张海林在接受华商报采访时表示,2013年1至9月宝鸡市市献血2.85万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11.2%,献血率低于陕西省的7.45‰,若持续下去有出现血液吃紧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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