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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马拉拉成为最年轻获奖者!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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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6: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10日宣布,将2014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17岁的巴基斯坦女学生马拉拉·尤萨夫扎伊和印度儿童人权活动家凯拉什·萨蒂亚尔蒂,以表彰他们在推动儿童权益上的贡献。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说,授予马拉拉和萨蒂亚尔蒂诺贝尔和平奖的原因是“他们为儿童和青少年受压迫而斗争,并争取所有儿童能够获得教育”。
          诺贝尔委员会主席托尓比约恩·亚格兰在宣读诺贝尔委员会的决定时说,世界上贫困国家人口中,25岁以下的人占26%。实现全球和平发展的一个前提是儿童和青少年的权利得到尊重,特别是在受冲突困扰的地区,侵犯儿童权利将导致暴力代代相传。

         亚格兰说,印度反童工活动家萨蒂亚尔蒂长期专注于维护儿童权益,反对使用童工、残酷剥削儿童,并且对涉及儿童权益的重要国际公约做出了贡献。巴基斯坦女孩马拉拉虽然年纪轻轻,但她已在最危险的情况下为争取女童教育权战斗多年,成为女童教育权的一个主要代言人。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说,据估计,目前全世界大约有1.68亿童工,比2000年减少了7800万,向消除童工现象又前进了一大步。

       据挪威媒体报道,现年60岁的萨蒂亚尔蒂曾不顾死亡威胁,拯救了数以千计的被反复贩卖成奴的儿童。
马拉拉现年17岁,是诺贝尔和平奖历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她曾被塔利班武装的子弹击中头部。她争取女童教育权的名言是:铅笔比枪支更有力量。
         马拉拉 最年轻的诺奖获得者
          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马拉拉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诺奖获得者。之前,最年轻的诺奖获得者是在澳大利亚出生的英国科学家劳伦斯·布拉格,他于1915年25岁时与父亲分享了诺贝尔物理学奖。
          马拉拉来自巴基斯坦西北部斯瓦特地区,父亲齐亚丁担任一所学校的校长,一直致力于推动教育事业。塔利班武装2007年占领了斯瓦特地区,实施严厉的教法,并关闭当地女子学校,禁止女孩接受教育。
         在父亲的鼓励下,2009年,时年12岁的马拉拉开始用笔名在英国广播公司乌尔都语网站撰写博客,通过儿童的视角和笔触来讲述塔利班统治下的生活。马拉拉在博客中提倡女性接受教育的权利,逐渐引起外界关注,但也激怒了塔利班。
         2012年10月9日,一名塔利班枪手登上了马拉拉乘坐的校车,质问“谁是马拉拉”。在确认身份后,这名枪手近距离向马拉拉头部开枪。
         这一枪击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伤势严重的马拉拉被紧急送往英国伯明翰伊丽莎白女王医院接受治疗,医生抢救回马拉拉的生命,并通过手术补造她的颅骨,使她恢复了听力。很幸运子弹没有伤到她的大脑,马拉拉最终奇迹般康复。伤愈后,马拉拉继续投身于提倡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活动中。
          这次袭击给马拉拉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换来的是包括巴基斯坦在内的全世界民众对歧视女性教育问题的关注。马拉拉则受邀前往联合国讲坛和世界各地,向人们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女孩对教育的渴望。
          2013年7月12日,马拉拉16岁生日这一天,她在联合国青年大会发表演讲,头部遭重创导致发音不流利的马拉拉用响亮的声音说:我不会在威胁中后退,一定要为弱势孩童、特别是女孩们呼吁,要争取和实现平等教育权。
         目前,马拉拉和父母以及两个兄弟在英国伯明翰居住,并在当地一所学校上学。10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时,马拉拉正在学校正常上课。
          萨蒂亚尔蒂 解救数万名童工
          萨蒂亚尔蒂1954年1月11日在印度中央邦出生。在童工现象普遍存在的印度,萨蒂亚尔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保护儿童权益,解救了数万名童工。
         1980年,萨蒂亚尔蒂发起了“拯救儿童运动”,并把重点放在一些加工厂,这些工厂普遍存在一些“合约童工”。这些童工因为家人欠下债务,不得不在工厂工作,但因为收入微薄难以偿还债务,往往被再次转卖和奴役。
上世纪90年代,萨蒂亚尔蒂创建“全球反童工游行”,致力于解救全球数百万遭到奴役的儿童。萨蒂亚尔蒂在“全球反童工游行”网站上说:“雇用儿童是违法的、不道德的。”
         萨蒂亚尔蒂10日通过媒体得知自己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他在接受采访时说,希望这次获奖能让更多人关注全球儿童权益,并邀请马拉拉与他一起努力。


8月18日,马拉拉在英国伦敦参加维护妇女权益活动。

10月10日,印度首都新德里,萨蒂亚尔蒂得知获奖后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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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7 16: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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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05: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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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18:39 | 只看该作者
醉老虎 发表于 2014-10-18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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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8 18:40 | 只看该作者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4-10-1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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