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台湾路电鱼 于 2014-12-4 09:06 编辑
冬日,一个小小的电暖宝能让被窝温暖一整晚。但小小的电暖宝也有可能成为“炸弹”,能将人炸伤,甚至毁容。而类似爆炸的案例,近期已发生多起。国家早就禁止使用的电极式电暖宝,目前市场上仍有销售。专业人士提醒,很多人使用电暖宝的方法不对。使用电暖宝时切勿直接接触皮肤,更不要使用发热快但发热不均的电极式电暖宝。
案例:电暖宝变“手雷”炸伤消费者
从2010年11月1日起,《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正式实施,对电热暖手器包括承重能力、温度升高情况、断电情况、密封程度都作了相关具体规定。但据中消协投诉统计,电暖宝伤人事件不在少数,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今年2月2日,消费者李某购买储液软袋式电暖宝一个,2月14日发生爆炸,消费者腿部被炸伤,与经营者协商无果。经消协人员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3000元。
今年1月14日,消费者杨某购买了一个电暖宝,2月26日凌晨1点,杨某在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常充电后,夜读时抱着电暖宝暖手过程中发生爆炸,液体喷出造成左手掌、右臂、腹部严重烫伤。后经双方协商,消费者获得30000元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