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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竞赛规程(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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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22 1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龙王 于 2015-2-22 18:43 编辑

2015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时间和地点
2015年4月11日至12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100米蝶泳、仰泳、蛙泳和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表演项目
50米救生全能赛
四、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五、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18-24岁组(1997年至1991年);
25-29岁组(1990年至1986年);

30-34岁组(1985年至1981年);
35-39岁组(1980年至1976年);
40-44岁组(1975年至1971年);
45-49岁组(1970年至1966年);
50-54岁组(1965年至1961年);
55-59岁组(1960年至1956年);
60-64岁组(1955年至1951年);
65-69岁组(1950年至1946年);
70-75岁表演组(1945年至1940年)。
2、接力项目
(1)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2)24(含24岁)岁以下、60岁(含60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
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3)50米救生全能赛2名运动员,不限性别、年龄。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和50米全能救生赛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50米救生全能赛,各代表队限报一个队。
(1)竞赛流程:抛绳施救—入水—潜水过障碍—打捞—拖带—触壁完成比赛。
(2)竞赛方法:参赛运动员按抛绳救生比赛方法开始比赛(参赛者必须选择同队
一人扮演溺水者辅助,男女不限),运动员听到发令员发出“出发信号”后,按抛绳救生规则将溺水者拖回至岸边,待溺水者手触池壁后,参赛运动员蛙腿式或跨步式入水游至12米处潜过障碍网,通过障碍网后身体必须露出水面一次,再继续游至25米处下潜,用手将池底假人在5米安全区内运送上水面(以假人头部为准),采用双手托腋的拖带技术将假人运送至50米终点处,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壁完成水中施救。此项目限时3分钟内完成。
(五)70岁至75岁组为表演项目,只设50米项目,每队限报4人。
(六)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七)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
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八)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
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或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代表队男子团
体或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12名,由组委会颁发奖金。第1名8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至第8名2000元、第9名至第12名1000元。
(三)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
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1至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50米救生全能赛记取4分。
4、70岁至75岁参加表演者每人计取1分。
5、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6、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表演组得分累计相加分别记取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
(2)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和50米救生全能赛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
总分。
(3)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八、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单位于3月1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全国冬泳、成人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214400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9号市体育中心游泳馆,联系人:陆巍,
电话:0510-86841150,手机:15852618832,传真:0510-86841150 ,电子邮箱:670021525@qq.com )。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队指派专人于4月10日12:00时前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报到,联系人:陆巍,电话:0510-86841150,手机:15852618832。
九、经费
(一)报名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00元。1955年出生(60岁以上)者免收报名费,
自交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1元。请于3月11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收款单位:江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江阴支行,汇款账号:461158228890 ,用途:写XX队报名费)。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十、 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
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5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竞赛日程表

第一场
1、50米全能救生赛           2、女子50米自由泳​
3、男子50米自由泳          4、女子100米蛙泳​
5、男子100米泳蛙   

第二场
1、女子50米蝶泳​2、男子50米蝶泳
3、女子100米仰泳​4、男子100米仰泳
5、女子200米自由泳​6、男子200米自由泳
7、4×50米混合泳接力

第三场
1、女子50米蛙泳​2、男子50米蛙泳
3、女子100米自由泳​4、男子100米自由泳
5、女子200米个人混合​6、
男子200米个人混合
7、4×50米自由泳接力

第四场
1、女子50米仰泳​2、男子50米仰泳
3、女子100米蝶泳​4、男子100米蝶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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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2-22 18:44 | 只看该作者
  初步议定烟威青组联队参赛。烟台泳友按规程直接报名到丫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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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2-22 20: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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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5-2-26 19: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水中游泳的鱼 于 2015-2-26 19:50 编辑

为烟威青冬泳健儿加油,祝取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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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2-26 20: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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