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欲参赛者请协会和协会联系 2015年“7.16全民游泳健身周”系列活动 (甘肃高台站)暨2015年全国成人 游泳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 时间和地点 2015年7月11日至12日在高台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 举行。 二、竞赛项目 50、100米蝶泳、仰泳、蛙泳和自由泳,2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游泳俱乐部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个人项目 18-24岁组(1997年至1991年); 25-29岁组(1990年至1986年); 30-34岁组(1985年至1981年); 35-39岁组(1980年至1976年); 40-44岁组(1975年至1971年); 45-49岁组(1970年至1966年); 50-54岁组(1965年至1961年); 55-59岁组(1960年至1956年); 60-64岁组(1955年至1951年); 65-69岁组(1950年至1946年); 70-75岁表演组(1945年至1940年)。 2、接力项目 (1)以4名运动员年龄累计相加设置100-119岁组、120-159岁组、160-199岁组、200-239岁组别。 (2)24(含24岁)岁以下、60岁(含60岁)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接力比赛。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三)接力项目各代表队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四)70岁至75岁组为表演项目,只设50米项目,每队限报4人。 (五)参赛者需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报名。 (六)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运动,对参与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与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与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组委会建议参与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五)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比赛顺序按照先女后男、先大后小和报名人数进行编排。 (四)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或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五)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代表队男子团体或女子团体和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组委会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12名,由组委会颁发奖金。第1名8000元、第2名6000元、第3名4000元、第4名至第8名2000元、第9名至第12名1000元。 (三)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参赛运动员,均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印制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 (四)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接力项目1至8名按18、14、12、10、8、6、4、2计分。 3、70岁至75岁参加表演者每人计取1分。 4、名次并列,按所获名次得分计算。 5、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得分、表演组得分累计相加分别记取男子团体总分和女子团体总分。 (2)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3)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队于6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会员、公开水域会员证复印件,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 地址:高台县解放北路287号社会体育运动中心 邮编:734300 联系人:李红磊 电话:0936-6621698 手机:13993678882 传真:0936-6621698 电子邮箱:270749087@qq.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队指派专人于7月10日12:00时前到高台县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报到。 联系人:王菁菁、王建国 电话:0936-5934760 手机:13689320602、15294018928 九、经费 (一)报名费 参赛者每人交纳报名费(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00元。1955年出生(60岁以上)者免收报名费,自交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1元。请于6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高台县社会体育运动中心 开户行:工行高台县支行 汇款账号:27120420026401567 用途:XX队报名费 (二)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三)组委会提供参加人员的接送、食宿和旅游等服务,经费自理。 十、 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