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52|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西:一名男子进入水潭游泳 不幸卷入瀑布漩涡身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7-5 20: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5-7-5 20:06 编辑

一名男子进入水潭游泳 不幸卷入瀑布漩涡身亡(图)

时间:2015年07月05日 07:00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利雪娟

隆林


一男子游泳 卷入瀑布漩涡身亡


图为事发水潭。 李传元 刘琳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苑长军)6月30日下午,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冷水河,一男子进入水潭游泳时突然卷入瀑布漩涡。消防官兵和当地群众潜水搜救,从潭底将溺水男子打捞出来,但他已不幸身亡。


  郑某今年28岁,隆林桠杈镇人,从事架设高压线工作。6月30日上午,他和几名工友在隆林新州镇架设高压线。中午下班后,因天气十分炎热,他与8名工友相约到冷水河游泳。他们来到距离施工地点七八公里远的一个水潭,水潭有200多平方米,最深处约五六米。水潭上方有一个瀑布,是冷水河河水形成的瀑布,落入水潭后形成一个较大漩涡。几人脱掉衣裤,进入水潭游泳避暑。


  郑某的水性很好,胆子也大。他在水潭外围游了一会儿后,游到瀑布冲击形成的漩涡边缘,突然被卷入漩涡之中。一名工友看到郑某遇险,立即拉住他的手臂,但由于漩涡引力大施救未果。不久,郑某被漩涡卷入深水中,失去了踪影。几名工友在搜救郑某的同时,打电话报警。隆林公安局迅速组织消防、新州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


搜救半个小时,救援人员仍没有找到郑某,但确认郑某没有被大水冲走。于是,消防员和当地群众将安全绳绑在身上,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基础上潜入潭底,搜救失踪的郑某。经过一个小时的努力,救援人员在潭底发现郑某,并将他拉出水面。不幸的是,郑某已经死亡。原来,郑某卷入漩涡后,一直被漩涡卷在潭底,才没有被及时发现。一救援人员分析称,郑某患有高血压,遇到冰凉的潭水后,可能病发,加上漩涡引力大,才发生意外。


  隆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近期天气炎热,到江河、水塘等水域游泳消暑的人增多,但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哪怕水性再好也不能掉以轻心。江河中存在漩涡、障碍物等危险因素,稍有不慎就会被卷入江河底或者被障碍物缠住,轻则溺水,重则付出生命的代价。


评分

参与人数 2威望 +8 收起 理由
桂平老山 + 6
壶城博浪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发表于 2015-7-6 16:25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生命可贵!珍惜生命!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上海人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5-7-6 20:16 | 只看该作者
梁崇志 发表于 2015-7-6 16:25
安全第一,生命可贵!珍惜生命!

谢谢崇志在第一时间的关注和评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5-7-7 15:38 | 只看该作者
遗憾找到人已经死忙了,很不幸,要珍惜生命呀。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上海人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5-7-13 22:52 | 只看该作者
落差大的瀑布,由于水流量大,大流量的水从高处快速度冲下,产生巨大的势能,冲击到水潭就会形成漩涡,漩涡具有强大的吸力,一旦接近,很容易造成危险。在不了解水情的情况下,不懂得在漩涡自救的人,建议勿进漩涡。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 收起 理由
上海人 + 2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5-7-14 08:49 | 只看该作者
欺山莫欺水。

点评

这是你们那里的方言吧?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5-7-14 14:1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14:22 | 只看该作者
壶城博浪 发表于 2015-7-7 15:38
遗憾找到人已经死忙了,很不幸,要珍惜生命呀。

好朋友下午好,很高兴看见副主席的跟帖,谢谢关注、评论和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楼主| 发表于 2015-7-14 14:23 | 只看该作者
桂平老山 发表于 2015-7-13 22:52
落差大的瀑布,由于水流量大,大流量的水从高处快速度冲下,产生巨大的势能,冲击到水潭就会形成漩涡,漩涡 ...

谢谢老朋友的关注、介绍、提醒和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5-7-21 0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4-9-21 16:36 , Processed in 0.037003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