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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烈士邱少云案 法院应予从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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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5-7-8 14:49 编辑

侮辱烈士邱少云案  法院应予从严重判
姚克明 汇编
     博主按:中国青年网7月8日报道,《加多宝涉嫌侮辱烈士邱少云 法院已立案》,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正式立案。这,一方面引起网友极大关注,希望能够从重处理;一方面引起网友对侮辱烈士的孙杰以极大愤怒和抨击。
     我想,咱们都应该支持法院对此案的审判,还烈士以尊严,还社会以公道,以期伸张正义,发挥正能量,使侮辱烈士的人付出高昂的代价,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
      现将中国青年网的报道与网友们的反应摘转如下,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支持,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烈士和英雄!

      中国青年网今天报道,6日上午,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在6月24日接收民事起诉状后,已经于6月30日就邱少云烈士之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正式立案。    
  此前,孙杰(微博网名“作业本”)2013年在微博上戏谑烈士,“由于邱少云趴在火堆里一动不动,最终食客们拒绝为半面熟买单,他们纷纷表示还是赖宁的烤肉较好。” 4月16日,孙杰又转发了一条加多宝称赞其“与烧烤齐名”的营销微博,受到了广大网友的猛烈抨击。   
  此后,邱少云烈士之胞弟邱少华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邱少云遭有关人员和单位名誉侵权案件的代理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后立即组建了由5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并于5月20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微博网名“作业本”)制发律师函,要求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和孙杰停止侵权、恢复影响、赔礼道歉。   
       邱少云烈士1926年出生于四川省铜梁县少云镇玉屏村邱家沟(现重庆市铜梁区),194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在1952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期间执行一次潜伏任务时,邱少云不幸被敌人燃烧弹击中,全身被火焰燃烧。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也一动不动,双手深深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到生命最后一刻,壮烈牺牲,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了整场战斗的胜利,牺牲时年仅26岁。

       环球网网友读后,做出了强烈反应:
      辽宁省大连市网友一叶z秋:邱少云烈士为了中国,不惜牺牲自己,行为高尚,不容污蔑。加多宝自以为有钱就是爹,肆意诋毁英雄,卑鄙可耻。中央电视台作为爱国主义平台,应该禁播加多宝的广告,不要为了钱放弃底线;中国人应该支持邱少华的诉求,拒喝加多宝饮料,以表达对邱少云烈士的尊敬。
       美国网友宝塔镇河妖:无耻的加多宝,应该让它从地球上消失!!
       内蒙古赤峰市网友正义核心:是谁给了这个畜生肆无忌惮侮辱先烈的权利?各种信息平台根本不受约束,什么都可以发,什么无耻的言论都可以公开,这难道就是言论自由?这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这是地地道道的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希望大家能尽早觉醒!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网友龙门居士:呼吁广大老百姓不喝加多宝,让他倒闭!
       天津市网友peijuehua:这些人太无耻,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上海市闸北区网友sogu900:这场官司一定要打出个结果,让那些脑残孙杰和加多宝向全中国人民道歉!
      湖北省武汉市网友福星楼主:坚决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污蔑烈士的小丑!
2015-7-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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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5:15 | 只看该作者
应予从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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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5: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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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5:35 | 只看该作者
KTW 发表于 2015-7-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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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5:35 | 只看该作者
KTW 发表于 2015-7-8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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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5:35 | 只看该作者
KTW 发表于 2015-7-8 15:15
应予从严重判

谢谢你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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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16:27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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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5-7-8 16: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国标 于 2015-7-8 16:56 编辑

畜生!绝对畜生!邱少云为了保家卫国,在和烈火激烈的搏斗,流干了最后一滴血,献出了年轻最宝贵的生命时,仅仅26岁啊。他是全中国人民的偶像!强烈要求:对这样的恶人,给予最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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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7:10 | 只看该作者
钢铁小妹 发表于 2015-7-8 16:27
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是的,绝对逃不出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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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17:12 | 只看该作者
国标 发表于 2015-7-8 16:52
畜生!绝对畜生!邱少云为了保家卫国,在和烈火激烈的搏斗,流干了最后一滴血,献出了年轻最宝贵的生命时, ...

正当的义愤填膺!
应该严惩侮辱英雄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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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5-7-8 17:20 | 只看该作者
姚克明 发表于 2015-7-8 17:12
正当的义愤填膺!
应该严惩侮辱英雄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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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5-7-8 17:53 | 只看该作者
不喝加多宝,让其倒闭就是对它最好的惩罚。可耻的加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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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5-7-8 19:12 | 只看该作者
直接砍了就是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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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20:02 | 只看该作者
老村民 发表于 2015-7-8 17:53
不喝加多宝,让其倒闭就是对它最好的惩罚。可耻的加多宝。

完全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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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20:03 | 只看该作者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5-7-8 19:12
直接砍了就是个畜生

义愤,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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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5-7-8 20:27 | 只看该作者
姚克明 发表于 2015-7-8 20:03
义愤,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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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5-7-8 20:55 | 只看该作者
巴迪尼  
不要忘了那些英雄,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都是那些烈士用生命换来的,他们献出了年轻最宝贵的生命,为了革命胜利,邱少云就像一块千斤巨石.伏在那里,纹丝不动,烈火在邱少云身上继续燃烧着.邱少云同志那种高度的组织纪律性,那种坚韧顽强的革命意志,那种高度的自我牺牲精神,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永远怀念你。
呼吁广大老百姓不喝加多宝,让他倒闭!
2015-7-8 17:53

博主回复
情真意切,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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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5-7-9 14:11 | 只看该作者
黄河入海
还有如些恶劣之事,真是不可思议。 人钻到钱眼里了,正义谁主张?没有邱少云等革命烈士的牺牲,我们能享受太平盛世,在那里安心做生意吗?
人心不古,这是很大的问题,必须正视!
2015-7-9 08:54  

博主回复
说得好! 的确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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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5-7-9 14:11 | 只看该作者
徐向东
该杀杀歪风了!必须重判!全国人民团结起来,坚决不喝加多宝!
2015-7-9 13:24  

博主回复
好主张! 大家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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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5-7-9 15:58 | 只看该作者
邱少云的精神,正是当今社会缺少的正气。英雄用献血和生命换来的胜利,永远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不是什么都可以用来商用的,经商者应该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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