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这起公共事件,民意之所以表现得如此反复,究其实质乃在于,在方案的制订和征集意见过程中,并没有看到所谓的博弈过程。换句话说,公众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但无法改变已有的决定。
如果再追溯公众对节假日调整为何表现出如此关注,实际上与公众对假期选择的自主权有关。休假作为一种权利,也是一种福利,个体应该享有一定的自主决定权。但在当下,带薪休假无法落实,个体根本决定不了自己的年假。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公众只得将休假的希望寄托于一年十来天的公共节假日。某种意义上说,是人们对带薪休假的不抱希望,才引发了对取消“五一”黄金周的不满。
就在前几天,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草案,也是向社会征求意见。有点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草案与节假日调整草案相比,并没有引起太大的争议,原因很明显,因为多数职工只当其是画饼充饥的纸上规定。为何法律明文规定的,公众却认为根本得不到落实呢?
有人将其归之于工人在资本面前的弱势。这诚然不错,当资本掌握了强权时,处于弱者地位的个体工人既无法与资本对抗,又找不到可以替自己与资本谈判的发言人,自然失去了话语权。闹得沸沸扬扬的华为“7000人集体辞职”事件,其实暴露的是同样的问题。华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上演了一起规避新 劳动合同法风险的集体大辞职事件。然而,在这个企业行为中,职工并没有说“不”的余地。
表面上看,这归因于员工的过于弱势,实际上体现的是我们的公民社会还很不成熟。应当说,在市场经济中,利益主体越来越多样化,但综合起来,无外乎政府、企业、职工这三方。政府不直接参与市场,只提供服务,那么剩下的就是企业与职工。相对于企业的强势,职工必须拥有发表意愿的途径,这种意愿还不能只是声音,而且要能转化为对抗企业的行为。那么,在企业和劳工之间,就必须要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职工能自主发言,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和意志,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民社会。
由于公民社会的建设还有待时日,因而作为个体的劳动者尚难以通过自己的组织,来落实法律赋予的权利。这也让某些企业可以心安理得地规避法律,让公众对带薪年休假不敢抱以奢望。
继华为“主动辞职”事件后, 东莞某大公司91员工被集体解雇,同样,在傲慢的资本面前,劳工的意志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如何保障这些弱者的权利,如何健全公民社会的个体权利,如何让民意得到充分尊重,我们需要慢慢地一步步来,但这个过程不应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