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丫头 于 2015-8-4 19:49 编辑
2015中国威海“环翠楼高丽红参”杯第十届横渡刘公岛海湾全国游泳邀请赛
一、 主办单位: 威海市体育局
二、 承办单位: 威海市游泳协会 环翠楼高丽红参 双举海参
三、 支持单位: 91329部队、威海海警支队、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卫生局、威海市海事局、威海市行政执法局、威海市园林管理处、双举海参
四、 比赛时间: 2015年8月30日 9:00--12:00
五、 比赛线路: 刘公岛铁码头内沙滩至金海岸大酒店前海滩,全程约5000米。
六、 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18至39周岁组 (1976年1月1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男子乙组:40至49周岁组 (1966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男子丙组:50至65周岁(1950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四)女子甲组:18岁至39周岁组 (1976年1月1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五)女子乙组:40周岁以上组 (197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七、 报名与参赛 (一)大会接受团体报名,原则上以地级市游泳或冬泳组织为报名单位,若地级市没有组队的,县级团体方可组队报名。各参赛队必须组织选拔赛,所有参赛队员从选拔赛中产生(除了检查游泳水平,还应重视游泳现状)。
(二)所有参赛队员须持以下材料报名: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2.本地游泳组织出具的能在2小时30分内游完5000米的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免冠照片1张(照片电子版发送邮箱即可)。
(三)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whzhangzy@163.com 联系电话:13563176717
(四)报名截至时间:2015年8月26日晚6:00
(五)各参赛队需于8月29日下午16:00之前到大会会务组报到。 会务组地址:威海市东方宾馆一楼 联系电话:0631—5223541转总台
(六)各参赛队与组委会签订责任状,所有参赛队员需统一佩戴浮漂(跟屁虫),否则不计成绩.并与所在参赛队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参加比赛。
(七)参赛运动员需服从裁判安排,在规定区域候赛。
(八)为保证竞赛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运动员不允许借助任何辅助工具提高泳速(如划水掌、脚蹼等工具),不得穿着防寒服参赛。凡有以上行为者一律取消比赛成绩,不颁发参赛证。
(九)竞赛采取分组计时方式,男女一次性出发:09:30发枪开赛。
八、 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该竞赛组参赛人数超过100人的,奖励前20名;参赛人数在50-100人之间的,奖励前12名;参赛人数超过20不满50名的,奖励前8名;参赛人数不满21名的,奖励前3名。
(二)团体积分方法: 1、各组前10名获奖人员分别计11、10、9、8、7、6、5、4、3、2分;按要求游完全程的未获奖人员每人计1分。(少于20人的参赛组从第四名起每人仅积1分,依次类推)。 2、按上述计分方法相加得出团体总分数。如团体总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三)奖项设置: 1.团体奖 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y元。 2.个人单项奖 各组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800元,第五名600元,第七名400元,第八、九、十名各300元,第十一名之后获得名次的均奖励200元。 3.纪念奖 凡报名参赛者均可获得纪念奖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游完全程者,均可获得横渡刘公岛海湾成绩证书。
九、 费用 (一)组委会收取报名费100元(含保险费、船费、纪念品、泳帽等,需组委会代购浮漂者,组委会另外收取30元)。 (二)报名费用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内,以代表队为单位将所有参赛人员报名费打入指定账号(不接受现金报名)。截止日期后要求退赛的不予退还报名费。
(三)截止日期后原则上不接受报名,如有特殊情况经组委会批准方可参赛,报名费200元。 (四)组委会协助安排运动队食宿(东方宾馆、银座假日酒店),费用自理,各队亦可自行预订宾馆饭店。
附:开户行名称:威海市游泳协会 账 号:37001706201050171792 开户行地址:威海高区建设银行高新建行
十、 因风浪、海蛰或其它不可抗因素,致使比赛不能按期举行,赛期顺延。
十一、本赛事解释权归威海市体育局。未尽之事宜,请关注比赛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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