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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河南冬泳联盟专区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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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11-20 1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冬泳联盟专区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讨论稿)参照冬泳网网规特制定河南冬泳联盟专区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 1.禁止对网友人身攻击(但鼓励调侃以活跃气氛) 2.禁止攻击联盟专区版主(但鼓励调侃以活跃气氛) 3.对主动攻击者加重处罚,对外专区滋事者加重处罚,对滋事性马甲加重处罚,针对联盟专区版主的人身攻击加重处罚。 4.删除对他人尊严、人格有负面影响的帖子不再另行告知。 5.个人纠纷建议以短信等方式私下沟通。处罚告知方式:短信告知(首选),公开告知(禁言期间继续在联盟专区发帖跟帖)。处罚形式:禁言(即不允许在联盟专区发帖或跟帖,删贴不再告知本人)禁言时间:一般1-3天,造成联盟专区管理瘫痪、联盟工作受挫、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禁言3个月。 6.解释权、处罚权归版主。禁言3个月的应告知联盟主席批准。 

[此帖子已被 逸人 在 2007-11-22 17:49:28 编辑过]
2#
发表于 2007-11-21 11:3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冰岩[/B] 发表:            禁止攻击版主这一条单列,也可以促使临时版主的做法能够顺利进行,有更多的网友勇于报名,这会涉及到很多未来的版主,也是为了专区的安宁与和谐,更是为了专区网友的利益。还有一点,我们会主要考虑本专区网友的意见,因为这是他们唯一的家!
3#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0 19:2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人意见,请各地协会负责人协商后有联盟主席批准!
4#
发表于 2007-11-20 19:55 | 只看该作者
希望联盟各成员协会网络联系人积极发言讨论.
5#
发表于 2007-11-20 20:23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意见:觉得第二条有点多余,既然第一条是禁止对网友人身攻击(但鼓励调侃以活跃气氛),版主也应位列网友其中。

另外还应该加上:版主也不准对网友有打击报复之嫌,如果有应该引咎辞职。对应该加精或删除的帖子应多方考虑。

第六条应改为“解释权、处罚权应归冬泳联盟领导小组”。
6#
发表于 2007-11-21 01:5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7#
发表于 2007-11-21 06:12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8#
发表于 2007-11-21 01:57 | 只看该作者
           禁止攻击版主这一条单列,也可以促使临时版主的做法能够顺利进行,有更多的网友勇于报名,这会涉及到很多未来的版主,也是为了专区的安宁与和谐,更是为了专区网友的利益。还有一点,我们会主要考虑本专区网友的意见,因为这是他们唯一的家!
9#
发表于 2007-11-21 00:12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谢谢峰泳对联盟专区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多来发帖,先谢谢了!
需要说明几点:
1.该处罚条例是依据冬泳网网规制定的(关于禁止攻击版主见冬泳网网规4.9条)。我们不能依据个人的意愿而没有网规依据来增删。
2.该处罚条例是在联盟专区版主被攻击而无法正常管理专区(专区瘫痪)的情况下,首先以短信方式征求20多位骨干网友意见(包括毛大侠、鲁速和外专区中关注联盟专区的几个版主),反馈意见结果是:只有一人反对,最后专区才上报冬泳网批准。
3.逸人和主席的意思主要是从联盟的角度考虑并加以完善。冬泳网的批准程序是:由版主直接制定并上报冬泳网批准(见冬泳网网规19条)
4.没有冬泳联盟领导小组这个机构。
5.“版主也不准对网友有打击报复之嫌”和“对应该加精或删除的帖子应多方考虑”。我同意您的这两个观点,但版主的打击报复是通过删贴的手段,这属于版主删贴条例或版主权力条例,删贴条例或版主权力条例和人身攻击条例是两个范畴的条例。

冬泳网网规http://www.china-ws.org/BBS/ShowPost.asp?id=12840

联盟专区以前制定的发帖等规则http://www.china-ws.org/bbs/ShowPost.asp?id=55597



[此帖子已被 冰岩 在 2007-11-21 0:28:21 编辑过]
10#
发表于 2007-11-21 14:3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11#
发表于 2007-11-22 09:5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12#
发表于 2007-11-22 10:12 | 只看该作者
对于那些心态失衡的人,应该处罚,不能客气,
13#
发表于 2007-11-22 14:56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14#
发表于 2007-11-22 20:0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15#
发表于 2007-11-22 19:56 | 只看该作者
领导~坚决要处罚 但是 何为人身攻击 定义太广了 不过好象我从没看到什么攻击性的语言~恩恩 证明大家素质都很好 ~有点要提倡到底~不管怎么处罚..不要开罚单..
16#
发表于 2007-12-20 12:1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17#
发表于 2007-12-20 12:1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在冬泳网上搞人身攻击是极端错误的,冬泳网应该是冬泳人的一个交流友谊,切磋游泳技艺,展示冬泳文化,发展冬泳事业的平台,是冬泳人的一方净土.
18#
发表于 2007-12-20 15:3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风光旖旎[/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翻江鼠[/B] 发表: 在冬泳网上搞人身攻击是极端错误的,冬泳网应该是冬泳人的一个交流友谊,切磋游泳技艺,展示冬泳文化,发展冬泳事业的平台,是冬泳人的一方净土.
[/quote]
19#
发表于 2007-12-20 16:0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海底森林 发表: 为了大家有一个安定团结温暖和谐的家园,我支持处理及处罚条款!
20#
发表于 2007-11-21 07:59 | 只看该作者
在冬泳网上搞人身攻击是极端错误的,冬泳网应该是冬泳人的一个交流友谊,切磋游泳技艺,展示冬泳文化,发展冬泳事业的平台,是冬泳人的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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