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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卸任后将成为民进党追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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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0 0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6-4-10 01:10 编辑

马英九:卸任后将成为民进党追杀目标
姚克明 综述

      凤凰网的凤凰资讯4月9日,刊发了转自台湾中时电子报的《邱毅:民进党一定会替陈水扁“平反” 并追杀马英九》的文章,看了令人毛骨悚然!这就是台湾的民主、台湾的政治、台湾的政党交替。国民党执政时,依法惩治了大贪污犯陈水扁;现在民进党要上台了,就要为陈水扁“平反”,就要找借口让马英九卸任后坐牢。这的确是让人匪夷所思!

      咱们先看看邱毅是怎么说的吧!

      中时电子报写道:据特赦阿扁议题又起!高雄市议会民进党团8日在党团会议决议中,将提案要求马英九特赦陈水扁,高雄市长陈菊今天也呼吁马英九下台前要特赦阿扁,认为这样有助促进台湾社会和谐。
      前立委邱毅在脸书PO文指出陈菊用错了词,她想说的是“平反”,而不是“特赦”。并指民进党一定会替阿扁平反,并追杀马英九。
      邱毅指出,特赦是指判决确定阿扁有罪后,由“总统”下令赦免。平反则指总统昭示阿扁是受到政治迫害,必须还其清白,从而宣告阿扁无罪。“阿扁目前正受特权待遇保外就医,许多贪污罪暂停审理,所以既未判刑确定,当然没有特赦的问题。”
      邱毅认为,民进党想做的是替阿扁平反,也就是要逼马英九承认对阿扁的政治迫害。他们也是公开恐吓马英九,若不肯释放善意,替阿扁平反,520马英九卸仼后,必定会对他进行政治迫害,让他下黑牢。
      至于民进党为何一定要为阿扁平反?邱毅点出四个原因:
       一是人人拿过阿扁好处,现在扁团队班师还朝,怎能不替老主子讨回公道。
       二是讨好铁杆支持者,并借平反阿扁,洗白民进党的贪腐形象。
       三是转移新闻焦点,尤其平反阿扁和控告马英九,可以冲淡其施政不佳的负面形象。
       四是树立“顺昌逆亡”之权威,既方便领导治理,也方便贪污受贿。
      邱毅最后还强调说:“可以预见,马英九不会替阿扁平反,所以他卸任后必然成为民进党报复追杀的首要目标。我在‘大选’前,曾当面警告过马英九,他似乎不信民进党会如此恶毒。”“所以我只能祝福马英九和国民党一切平安了。”
      邱毅自认应该是蓝营中最了解、也是最能有效对抗民进党的人,所以绿营才从上到下全力围堵他。


      中时电子报是2015《数位时代》“台湾网站100强”的百大网站“传播媒体类”第一名,同时也是“最吸眼球榜”唯一的新闻网站。因而,它刊出的文章应该说是有分量的,凤凰网转载也不是无缘无故的。
      其实,邱毅的观点,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民进党的立委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了。咱们不妨看看中评社的报道:
     中评社5日以《民进党团总召控马英九泄密 吁520后限制其出境》为题报道,台湾特侦组三年前侦办“立委”柯建铭、王金平涉“关说”司法案件,衍生出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在结案前夜奔马英九官邸的泄密案件,“立委”柯建铭当时自诉马英九也涉犯泄密罪。
      柯建铭4月3日指出,已收到台北地院开庭通知,全案将在本月十九日再度开庭。柯对此表示,马英九5·20即将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由于马身系多案,他已委托律师另向台北地检署声请,要求在马英九卸任后对他做出限制出境处分。


      可见,民进党党团要求在马英九卸任后对他做出限制出境处分,其用意不是已经非常清楚了吗?马英九在5.20后能不能逃脱法办的噩运,咱们也只能是拭目以待了。
2016-4-10 0:42

2#
发表于 2016-4-10 12:23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台湾说所为的民主,简直是民进党的可。,最可恨的就是民主党,搞歪风邪道,蒙蔽台湾民主,骗取了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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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13:4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6-4-10 13:41 编辑

谢谢青岛海牛设置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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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13: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姚克明 于 2016-4-10 13:45 编辑
国标 发表于 2016-4-10 12:23
这就是台湾说所为的民主,简直是民进党的可。,最可恨的就是民进党,搞歪门邪道,蒙蔽台湾民主,骗取了大位。

愿打愿挨,甘心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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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10 17:49 | 只看该作者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4-10 13:42
愿打愿挨,甘心受骗!

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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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国标 发表于 2016-4-10 17:49
讲得好!

谢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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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4-10 18:23 | 只看该作者
姚克明 发表于 2016-4-10 18:20
谢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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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21:25 | 只看该作者
国标 发表于 2016-4-1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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