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张鸣歧书记在抗洪一线被淹身亡的悲痛事件,许多网友问我,锦州一定淹死许多人吧,否则一个市委的书记不会被淹死啊。我无言以对。
锦州的政府要员必须会游泳,否则取消任职资格,我觉得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不会打仗的去战场上怎么能指挥打仗?不会游泳的在抗洪一线怎么能指挥抗洪呢?自己的性命都没有保证,还去水边指挥抗洪,那是指挥员的毛病,起码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这样深刻的教训,我们都应当吸取。
如果我陪同市委张书记去抗洪一线,他就一定不会被淹死,因为我可以事先准备好救生物品,当洪水袭来时,完全有时间让他脱去衣服,只穿裤头,再穿上救生衣,在我的陪护下,一定可以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为什么当时一车去的人都被淹了.还有活着出来的,就是因为凌海市委的薛书记等懂些水性,能够在水中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以才保住了自己的生命。那位女记者只穿裙子,身体有一定浮力,才挂在树上,得以活命。可见作为锦州市的领导、记者和公民都应当学会游泳,起码要有点应对洪水的常识,这是保证自己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必备措施。否则在一个年年都有抗洪任务的锦州市,不会游泳的市领导或记者们就没有资格去抗洪第一线去指挥抗洪或去报导抗洪的新闻!
正如任职资格一样,在锦州的市领导必须会游泳,锦州的记者也必须会游泳,否则让他们去抗洪一线,那就是上级领导的罪过,起码是用人不当,如果说是有意陷害也不为过!
如果我是上级领导一定处分派不会游泳的记者去抗洪一线做报导的干部,那样的干部起码应当引咎辞职以谢罪!
今后再用派不会游泳的记者去抗洪一线做报导的领导,应当按渎职罪论处!
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自己,更要保护他人,派不会游泳的干部在锦州市做主要领导,这是不恰当的任命。起码是用人不当,应当做出检讨的。
所以在锦州市的小凌河和女儿河汇合处修建东湖,就应当考虑让锦州人有个学习游泳的场地,其实这也不用额外花什么钱,只是少挖出点河底的沙土,形成一片浅滩,就完全可以作为河边浴场,再责成冬泳协会或志愿者进行维持秩序的工作,我相信锦州的干部和孩子们都能尽快学会游泳的,这是十分重要的政绩,更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防止溺水的根本措施是学会游泳,起码要有点水中的常识。张书记在大水来了时,还穿着防雨衣,一定要被"灌蜡"的,这是人在水中最忌讳的事情。这点常识都不懂,可以说是人生的一大悲哀。许多领导人都会游泳,这是领导者必备的生存能力,如果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保证,怎么能保证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呢?
台湾从小学生开始都必须学会游泳,这是所谓的"国策",我们大陆,特别是临近江河湖海的人们为什么没有这样强制的措施呢?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大的政治,这是各级领导者都必须清醒认识到的重要理念!
[此帖子已被 笑看人生 在 2007-12-18 10:56:50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