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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冬泳联盟专区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专区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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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4: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冬泳联盟专区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讨论稿)参照冬泳网网规特制定河南冬泳联盟专区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 1.禁止对网友人身攻击(但鼓励调侃以活跃气氛) 2.禁止攻击联盟专区版主(但鼓励调侃以活跃气氛) 3.对主动攻击者加重处罚,对外专区滋事者加重处罚,对滋事性马甲加重处罚,针对联盟专区版主的人身攻击加重处罚。 4.删除对他人尊严、人格有负面影响的帖子不再另行告知。 5.个人纠纷建议以短信等方式私下沟通。处罚告知方式:短信告知(首选),公开告知(禁言期间继续在联盟专区发帖跟帖)。处罚形式:禁言(即不允许在联盟专区发帖或跟帖,删贴不再告知本人)禁言时间:一般1-3天,造成联盟专区管理瘫痪、联盟工作受挫、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禁言3个月。 6.解释权、处罚权归版主。禁言3个月的应告知联盟主席批准。7.未尽事宜参照冬泳网站规http://bbs.images.china-ws.org/ShowPost.asp?id=12840 

2#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0 14:14 | 只看该作者
         联盟专区公告征求意见一周后便自动生效,人身攻击处理及处罚条款公告 2007-11-22 出台讨论稿,早已生效。重复再发个帖子,是为了引起大家的重视。
3#
发表于 2007-12-20 14:45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4#
发表于 2007-12-20 18:3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快乐泳者[/B] 发表: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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