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游泳俱乐部游泳爱好者的广泛交流,推动全民游泳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主办,江阴市体育局承办的“2017年全国游泳俱乐部锦标赛”将于4月8日至9日在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江斌波(总局游泳中心) 委员:张梅(总局游泳中心、女)、张晃新(江苏省社体中心)、张健(江阴体育局)、张伟(总局游泳中心)
二、安全检查官员:王燕(总局游泳中心、女)
三、裁判 总裁判:华民(浙江) 副总裁判:尤玉青(上海)、曹巍(北京)、倪小焰(江苏、女) 裁判长:高捷(北体大、女)、孙征(北京) 编排记录长:姚利(江苏)
四、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4月6日12:00前到江阴黄嘉喜来登酒店报到,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滨江中路333号。联系人:江勇,电话:13915235508。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打折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五、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7日12:00前,到江阴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办理报到手续。 (三)请报名参加50米救生全能赛的代表队于4月7日14:00-15:00到比赛池适应场地,由专家进行培训。 (四)请各队指定专人于4月7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五) 请各队在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或中国冬泳官方网站上,下载住宿宾馆等相关信息。 (六)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和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队旗。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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