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运动会花样游泳决赛将于2017年5月17日至19日在天津市奥林匹克游泳跳水馆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报名
联系人:潘晨 手机:13702114480
报到 (一)体育总局官员、技术官员请于5月13日报到,仲裁请于5月14日报到。 上述指派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火车硬卧价格的飞机票,10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由组委会负担,不得绕道前往赛区,高出部分将由个人自理。 请技术官员报到时一并提供本人渤海银行卡号和身份证复印件。 技术官员(国内)、仲裁:天津鑫茂天财酒店 地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1号 酒店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86 2259 5956 接待负责人:李梦龙 手机:13920970216 技术官员(国外):天津喜来登大酒店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1号 酒店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9 2030 9587 (二)各代表队请于5月14日到社会山国际会议中心酒店报到。 酒店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南站知景道198号 酒店联系电话:程经理 手机:185 2298 0029 接待负责人:柴伟 手机:13820736327 (三)抵离信息 请各参赛人员(含技术官员)5月7日前将抵达、离开天津的航班、车次、日期、时间、人数和联系人手机及民族(需赛会提供清真餐饮服务或其他特殊要求的人数)等信息告知联系人,以便安排接送站。见附件2。 返程火车票、机票购买实行实名制和网络订票,请技术官员和各参赛队自行预订往返火车(飞机)票。
参赛经费 (一)根据相关政策,西部地区参赛代表队在编人员伙食费由组委会全额补助,其它代表队在编人员与会期间每人每天交纳伙食费100元,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负担。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所有超编人员费用一律由各参赛单位自理。超编人员伙食费收费标准:每人每天200元,超编人员住宿费收费标准:单人间350元/天(含单早),双人间380元/天(含双早)。各运动队正编和超编人员总和不得超过20人。 (二)各参赛队请按时报到、离会。报到时一次性交清各项费用。若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者竞委会将不予接待,费用自理,提前离会不予退费。
人员信息采集 联系电话:13642015788,报送信息时请注明报送单位(省份),以便做好制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