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 福建省体育总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主办单位: 福建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游泳协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三、承办单位: 平潭游泳协会 四、独家运营: 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25日(农历六月初二,星期天),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海滨浴场举行。 六、参加单位: 邀请全国各省市、县(区)以及港、澳、台地区游泳协会、冬泳协会、游泳俱乐部选手报名参赛;邀请国外游泳爱好者组队参加。 七、项目设置: 男、女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和指定海域畅游表演。 八、参加办法: (一)男、女各参赛组年龄规定: 18-34岁组(1999年至1983年); 35-44岁组(1982年至1973年); 45-54岁组(1972年至1963年); 55-59岁组(1962年至1958年); 60-65岁组(1957年至1952年); 畅游组:17-65岁(2000年至1952年); 各年龄组别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二)参赛运动员须提供身份证件。 (三)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是强度较大的游泳运动项目,对参加者身体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参加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并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加,本赛事组委会建议参加者赛前到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游泳或畅游比赛活动: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其他不适合本项活动的疾病。 在游泳或畅游比赛活动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参加者个人承担责任。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有关公开水域游泳竞赛规定。 (二)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佩戴救生浮球参赛;比赛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到达终点时无佩戴浮球者,成绩不予录取。 (四)每组比赛提前20分钟检录,检录时请持身份证到检录处检录。 (五)凡冒名顶替者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并扣除该代表队团体总分20分。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凡参加比赛和畅游者,颁发参赛证书并发给纪念品。 (二)各年龄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三)获得团体总分前8名的,给予奖励。 1、参加比赛和畅游者每人记1分。 2、个人前八名按10、8、7、6、5、4、3、2记分。 3、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各单位男女各年龄组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名次得分、比赛和畅游者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 4、团体总分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给予奖励。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所有参赛队于2017年6月19日之前登录数智体育网站:http://www.swimat.com,点击“开始报名”,然后选择比赛进行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索取方式详见登录页面报名通知,报名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联系管理员:王涛(13280075518)。 如需联系住宿等信息,请联系: 冯诗仪(海坛国际旅行社) 手机号:18906929708 邮箱号:[url=]552418000@qq.com[/url] 电话号:0591--86166677 传真号:0591--24369977 2、每队可报20人(含领队、教练、畅游及参赛人员),其中参赛人员不超过15名。本次赛事限定参赛运动员1000人为限,报满为截止时间。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请参赛队必须在报到时,提交签有所有参赛运动员及单位(领队)签章的《2017中国•泳动平潭第二届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自愿参加保证书》后,方可参赛。 2、请各参赛队指派专人于6月24日15:30前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海湾大酒店大厅报到并领取比赛资料。 十二、经费: 请参加比赛和畅游者,每人交纳参赛服务费50元/人(含赛事礼品、保险费、中餐费)。参赛服务费请于报名时由各参赛代表队汇总后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厦门文广体育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江头支行 账 号:129210100100033107 转账务必注明参赛队名及人数 十三、仲裁委员、裁判员: 仲裁委员、裁判员由福建省游泳协会聘请,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四、相关事项: (一)请参赛代表队领队于6月24日16:00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海湾大酒店会议室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二)请各代表队自带队旗,着装整齐,于6月25日8:30前到比赛现场参加开幕式。 (三)需要在赛区住宿者,请提前与海坛国际旅行社联系,一切费用自理。 (四)如遇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解决是否延期或中止比赛。 (五)附:自愿参加保证书。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