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游泳队前教练组组长,张雄从未想过会在看守所里看巴西里约奥运会的游泳比赛。落马前,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南京体育学院院长,一名正厅级干部。 2015年,因涉嫌贪腐,张雄被办案机关带走。当年10月,案件移送江苏省检察院,2016年1月,案件侦查终结,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雄以贪污罪提起公诉。 当时,正值巴西里约奥运会举办期间。该案公诉人、盐城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李霞回忆,张雄最爱说的就是与游泳有关的事情,对各国选手的情况侃侃而谈。中国游泳队取得1金2银3铜后,有媒体评价为“收获寥寥”。张雄对此也是痛心疾首,“如果这次是我带队,成绩绝不会这么差”。 今年4月20日,张雄案一审判决下达。他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接到判决书后,张雄表示认罪服法,没有提起上诉。 金牌游泳教练培养多名世界冠军 张雄的家乡南通海门是个“靠长江、靠大海”的地方,张雄的命运似乎与“水”有关。 从小喜欢游泳的他,15岁就成为国家队游泳运动员。1978年考入北京体育学院,1981年毕业后,26岁的张雄来到了南京体育学院做教练。1983年,他成为江苏省游泳队总教练,1987年成为国家游泳队教练,1991年,张雄成为国家游泳队副总教练。 张雄的成名是在1992年。那一年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办的奥运会上,林莉成为第一个夺得游泳奥运金牌同时打破世界纪录的中国选手。而林莉是张雄的徒弟。 此后,张雄培养出多名世界级游泳运动员,比如王晓红、陈艳等游泳名将。被誉为“金牌教练”的张雄几乎伴随着中国游泳走向辉煌。 熟悉张雄的人对他评价都很高:业务精湛、博学多才、通晓英文。 1998年,张雄担任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同时升任国家游泳队教练组组长,相当于此前的总教练。2009年,张雄被任命为南京体育学院院长,为正厅级干部。 2014年,在南京体育学院迎新典礼上,院长张雄寄语新生:“真正需要的应该是好身体,有了健康,每天都是新的;有了健康,阳光才灿烂;有了健康,黑夜不再漫长。” 从1992年开始,张雄就担任南京体育学院训练部游泳班总教练。多年来,尽管经常会在北京带队培训,但他对南京体育学院作出的贡献是学校师生有目共睹的。 自1956年成立以来,南京体育学院产生了15位奥运冠军,大部分都在张雄到南京体育学院任职后产生。 在该校评师网上,有多名学生对张雄评价:“对学生倒是很亲切”“有学者风范”“讲课有深度,授课内容丰富”“带给我很多帮助”。 办案人员介绍,2009年,张雄购买的别墅开始装潢,他安排人以“购买体育器材”名义开出了价值23万元的发票,其实是为自己购买了钢琴,以及电视机等家用电器。
2011年,张雄在南京东郊宾馆为女儿举办新婚答谢宴,费用合计10万元。张雄直接安排游泳中心等3个部门的负责人到东郊宾馆以“接待”的名义开了3张发票,共计15万元,剩下的钱张雄为自己办了一张贵宾消费卡。
事实上,张雄奖金颇丰,收入不低。早在1992年,他就曾得到30多万元奖励。案发后,办案机关在他家里搜到了20多块名表。“确实有用贪污款购买的,但大部分都是花自己的钱。”张雄说。
从2006年到案发,张雄所有贪腐行为均为指使他人帮他完成,涉及南京体育学院10余人。正如承办人所说,这些人均是给张雄跑腿,张雄强势、霸道,即便他们知道有问题,可是不敢问,也不敢管,更不敢拒绝。张雄自己也可能以为,没人敢把这些事情捅出来。
检察官李霞说,这一切与张雄的居功自大有关。张雄完全把学校当成自己家,把学校的钱当成了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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