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举办 《2017年全国水中健身操教员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水中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使比赛与教学培训相结合。我中心将在第9届全国水中健身操比赛期间,举办《2017年全国水中健身操教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培训组 组 长:江斌波(游泳中心) 副组长:张梅(游泳中心) 理论培训讲师:张军(武汉体院、女)、刘旭蕊(北体大、女)、 实操培训讲师:何丽娜(湖北、女)、龙俐君(湖南师范大学、女) 其他参加裁判工作的人员,均作为培训班辅导员。 二、日程安排和内容 (一)日程安排:11月3日报到,4日至5日观摩比赛,6日至7日理论、实践、考核。 (二)培训内容 1、讲解《全国水中健身操竞赛规则》; 2、水中健身操规定动作; 3、介绍水中健身操的基本训练原则与方法; 4、介绍水中健身组织编排、营养补充;运动量监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5、水上实践教学; 6、水中健身操比赛观摩。 三、报名条件 (一)从事水中健身教学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游泳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加培训者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附件1)和住房预定表(附件3),于10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承办单位(邮编:214072,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 联系人:李鹂、蒋莹,电话:0510-85117978 2、逾期报名者不予安排培训,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请参加培训者于11月3日到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无锡游泳跳水馆报到。 五、经费 (一)参加培训者经费自理; (二)参加培训者食宿每人1665元(四天),每人1985元(五天)。以上费用含食宿、驻地赛场往返交通、培训费和保险费。 六、要求 (一)请参加培训者到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参加培训者自备水上、陆上装备。 (三)培训者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全国水中健身教员证书》。 (四)请参加培训班人员提供两张2寸白底照片。 (五)请承办单位做好培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报名表 2、住房预订表 3、考核要求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9月12日
(二)成绩评定方法 1、考核内容:技术考核。分为规定动作和自编动作两部分。规定动作为课上学习的规定动作。自编动作为分组进行水中健身操创编与表演(示范自行创编的水中健身操3分钟)。 2..考核的方式:由教师组给以技评。 3. 技术评分标准: 91—100分:编排合理,示范动作正确,配合协调,动作指示语言准确、精炼,能很好地利用水的自然特性,动作完成好,无失误。 75—90分:编排合理,示范动作较正确,配合较协调,动作指示语言准确、精炼,能较好地利用水的自然特性,动作完成较好,无失误。 60—74分:编排较合理,示范动作基本准确,配合不太协调,动作指示语言不够准确,基本能利用水的自然特性,失误两次以下。 60分以下:编排不合理,示范动作不正确,配合差,不能利用水的自然特性,失误两次以上。 4. 理论考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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