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猫、潞州泳者: 目前会费该不该涨不说,先要明确这几个问题: 1,游泳池的性质是什么?它是市政投资,委托体育局管理的公益性大众健身场所,并非盈利性娱乐场所! 2,它的管理者的角色是什么?管理者应该是政府公益性投资的受委托人,并非私营俱乐部或会所老板. 3, 游泳俱乐部会员角色是什么?应是政府公益性投入的受益者,而非私营俱乐部的VIP会员,非真正消费者或顾客. 4,目前游泳俱乐部谁说了算?如果搞清了上述几个问题,这一问题将不言而喻. 5,游泳俱乐部该不该盈利性经营?每年高峰季节的盈利性收费,已作为一部分补偿,用于俱乐部的发展和良性循环.岂能无极限盈利?! 基于以上几点,希望会员收费标准由管理者和冬泳协会代表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商讨.我们最希望看到我市冬泳事业的蓬勃发展和海洋游泳俱乐部的蒸蒸日上.诚如zqz所言,海洋游泳俱乐部的今天来之不易,让我们共同珍惜它吧! 我们不愿看到为了一丝眼前小利而闹得两败俱伤! 马国立: 我个人认为: 1、冬泳协会不应该是个赢利团体! 不管以任何形式的赢利。他应该是个群众团体! 2 、北京会费闹的很热闹,就是有人把会费和活动经费混为一谈了!会费是会员入会的组织费!跟活动经费不是一回事!通过会费达到赢利目的的想法是错误的! 3、如果协会参与盈利活动,特别是赢利跟广大冬泳人利益联系,那么,协会就会和大家关系变成利益或买卖关系,势必造成大家和协会矛盾突出,甚至影响冬泳健身活动的正常开展! 以上观点纯老马我的一家之言,望过目朋友三思! 由于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不当之处,恳请各位前辈友人赐教! 浏览了一下,参与我专区会费讨论的,有兰州的马国立先生,还有四川、郑州、黑龙江、湖北等许多地方的网友,我真诚地代表我的老乡,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两条,是关于协会的讨论。“协”者,齐心协力之意也。长治的游泳协会能有今天,与广大会员“齐心协力”入会是分不开的。过去游泳池的经营者(主任),本身是长治市游泳协会的秘书长、海洋游泳俱乐部的主任。该同志离任后,现在的经营者接任。从目前的状况看来,他在协会中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只是承包游泳池的经营者,连俱乐部的主任都算不上(如果是俱乐部的主任,起码要与会员经常交流活动、探讨活动,回答会员的问题),秘书长由一位冬泳会员、街道干部担任。该同志(现任秘书长)在此次会费涨价中,没有与会员见过一次面,没有对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过任何形式的说明。而会费涨价从去年国庆节前后就一直嚷嚷。在涉及会员重要利益的事情面前,协会领导不与会员交流,不与会员见面,任由经营者胡乱涨价,这不能说是失职,起码也是不负责任。 正如上面几位网友所言,太行公园游泳池产权属于市园林局,承包经营者(包括过去的协会秘书长),都是受市体育局委托来承包经营。现任市园林局局长是我30年前“五.七”干校的老同学,现任市体育局局长是多年的老朋友,同他们说说,搞个优惠价,应该不是多大个事儿。可是,会员们受此番折腾,心里真觉得不是滋味。参加协会活动的,还有不少大老板,拿出千把元钱,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去一次饭店,洗一次桑拿,不算多大的事儿。可是,他们也说,大家不游了,我们也不会来游。这其中的情义,绝非金钱能够衡量。而是公道自在人心! 要说会费。我认为300元正合适(价格下面我还想专门估算一下)。现在党费是按收入比例来缴纳的,今年中组部还专门从党费中拿出几千万元,资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来说,我们难道还想打个“小算盘”,从这几千万中分“一杯羹”吗。我们只有按时缴纳党费、忠实履行党员义务的权利,而没有从组织或群众那里索取的道理。现在,在会员经济状况不一的情况下,协会应该按不同的收入状况,确定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价位,反正经营总是要花费人力物力财力的,也不能让经营者吃亏。协会的作用,就是在经营者与会员之间当个中间人、调停人,说句公道话。胳脯肘不往外拐,也不能太往里拐多了,差不多就行。现在可好,协会和经营者都在打会员的主意。会员的权益势必就会受到侵害。是可忍,孰不可忍,难怪会员要罢泳!其中的利害关系,当事人不能不明白。 那么,面对如此众多的冬泳爱好者,面对冬泳事业蒸蒸日上的好光景,协会领导应该高兴还来不及呢!不能让经营者吃亏,更不能让会员吃亏?我觉得,现在,令大家最不可解、最迷惑的是:协会为什么不负责任。 通过这次会费风波,大家对协会的作用更加明确了,今后也能通过交会费,来与协会增强交流,交涉自己的合法权益,增进会员之间的团结,扩大协会今后的活动范围。从某种意义上说,会费风波锻炼了会员,也教育了会员,更提高了协会的组织水平和能力,这是一件极好的事。外地会员说,他们的会费只有几十元。但他们是在自然水域,不需要专门经营。我们长治太行公园的游泳池,正如收费通知里所说的,是山西乃至华北第一流的。收个几百元也合情合理。所以,在会费交涉时,我们坚持交的是冬泳会费。至于夏天游泳,我们可以到自然水域去。去年夏天几十位泳友自发组织到各县去,支出AA制(其实也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关系动用关系,大伙实际不需要什么开支,皆大欢喜)。如果俱乐部能够达到同样的标准,我们当然愿意多交钱。可是,除了冬泳,我们实在不需要他们其它服务呀。凭什么要让我们交那么多的钱?从目前的消费来说,冬泳的开支也就是水电费、设施的折旧,按池水价格、设施折旧(人均),绝不会超过每天的冲澡费。每次冲澡3角钱。加起来一天不会超出1元钱,一年交300元,经营者绝不吃亏。夏天他们更要盈利。人多时,一天三四千,每人10元,一天最低收入上万元,怎么能不盈利?夏天经营打上3个月,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是松松的。长治冬泳会员对于俱乐部来说,真的是一笔财富。大冬天还能收入进账。如果再亏损,只能说自己不是狮子(大张嘴),而是貔貅(没屁眼)了! 问题的关键是,现在游泳池的收费,对于特殊会员,不但不收费,而且还提供专用房间,专用洗浴设备;一些关系户,可以常年免费入场。这对于交会费的会员来说,是另外一种权益的侵犯、显得更不平等。当然,对于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提供专门服务,他们大笔一挥,给你几十万,补补亏空,也是必不少的。大家没意见。过去的经营者亏损,也有这方面的原因(关系户太多)。大家都免费,对于交费的人来说,显失公允,更不公平。现在不补漏洞,而拿会员开刀,不仁义,不合法,不道德。这才是大家反对的最主要原因。所以,大家对收费的意见,集中起来,是对协会不负责任、失职的不满。
[此帖子已被 赤条条1 在 2008-1-7 20:26:57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