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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 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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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2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和全民健身战略,充分利用青海省独特的自然资源,打好生态牌、做好水文章、办好体育事,积极倡导热爱自然,回归自然,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康、科学、环保的全民健身活动。我中心与青海省体育局商定,于2018年1月5日-7日在青海省贵德县境内黄河段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国青海(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现公告赛事信息如下,请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
1.竞赛规程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报名确认表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
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
极限挑战精英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青海省体育总会。

二、 承办单位
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青海省竞赛管理中心、青海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青海省游泳协会、青海省冬泳协会

四、时间和内容
(一)报到时间:2018年1月5日。
(二)试水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
特别提示: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试水由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凡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三)比赛时间:2018年1月7日上午。
(四)颁奖仪式:比赛结束后,现场举行。
(五)离会时间:2018年1月7日下午(提前或逾期离会费用自理)。

五、参赛资格
(一)凡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男女各组获得前12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赛。
(二)组委会特邀部分优秀选手(在2017年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冬泳锦标赛名次列前的部分运动员及国外选手)。
(三)参加B组的运动员中,56岁至60岁(1961年至于1957年出生者);必须是2015年以来参加过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男女各组获得前12名的运动员。

六、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项目设置
男子500米设A、B组抢渡
女子500米设A、B组抢渡

八、水文条件
水质达到国家I级,水温6摄氏度左右,海拔2200米。

九、竞赛分组
男子A组(1982年至1999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男子A、B组前12名运动员。
男子B组(1957年至1981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男子C、D组前12名运动员。
女子A组(1982年至1999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女子A、B组前12名运动员。
女子B组(1957年至1981年出生者):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女子C、D组前12名运动员。
特邀的部分优秀选手年龄分组按照上述各年龄组规定执行。

十、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
(二)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并通过组委会安排的心电图和血压体检。
(三)运动员参加检录时,必须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不得参赛。
(四)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决定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五)比赛中出现抢跳、拉拽或弄虚作假的运动员,取消比赛成绩。
(六)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七)运动员可穿防寒游泳装。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男子A、B组、女子A、B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
第一名:人民币10000元
第二名:人民币8000元
第三名:人民币6000元
第四名:人民币4000元
第五名:人民币2000元
第六名:人民币1800元
第七名:人民币1500元
第八名:人民币1000元
抢渡成功但未进入前8名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纪念证书。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请参赛运动员于2017年12月15日前填写报名确认表(附件3)确认报名。
(二)请参赛运动员于2018年1月5日报到(请提前将车次、时间告知组委会)。

十三、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

十四、其它
(一)组委会负担指定参赛运动员的往返费(硬卧火车票)和食宿费用。
(二)组委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组委会为所有参赛人员提供迎送服务。
(四)2018年1月5日20:00召开裁判员、运动员、相关工作人员联席会议(会议地址另行通知)。
(五)随同人员每人每天缴纳300元食宿费,西宁至赛区往返车辆交通费自理。
(六)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相关活动,请提前联系,经费自理。
(七)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运动员费用自理。

十五、联系方式
青海省体育局联系人:赵文渊
联系电话:0971-8244441、17725274050
传    真:0971-8244441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青海省体育局对外交流合作处;邮编:810000。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者身份证号码
代表队:
参赛者签名:


2018年 月 日


附件3
  
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冬季)抢渡黄河
极限挑战精英赛报名确认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参加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获得                 组别的第       名。
本人签字:
                              

2018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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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30 22:0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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