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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赛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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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21: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2-9 21:04 编辑

公告 | 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赛事活动的通知                                   2018-02-09 泳者

有关省(市、区)、县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以及学校、幼儿园:
为广泛开展《全民游泳等级标准》达标活动,推动少年儿童游泳运动普及发展,养成从小参加游泳健身习惯。我协会定于2018年4月13日--15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主办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绍兴市体育总会

执行承办: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游泳协会

赛事运营:绍兴赛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地点

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绍兴市洋江西路市奥体中心内)


三、竞赛时间

(一)2018年4月13日-15日,各参赛队必须于4月13日中午12点前报到,下午适应性训练,4月14日、15日比赛,4月16日离会。

(二)4月13日下午16:00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裁判、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四、参赛单位

全国有关省(市、区)、市、县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以及学校、幼儿园。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女幼儿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二)男、女一年级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蝶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三)男、女二年级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四)男、女三年级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幼儿组: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者。

2.一年级组: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者。

3.二年级组: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者。

4.三年级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者。

(二)各单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不作规定,各单位参加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三)参赛队员必需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办理体检,合格者方能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

(二)各项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接力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名次递减一人),分别颁发奖品、奖牌(前三名)及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及证书,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得分相加之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以单项第一名多少决定总团体名次;如再相同,以单项第二名多少决定,以此类推。

(三)凡参赛运动员发参赛纪念品一份。

(四)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颁发相应的达标等级证书。

(五)比赛设优秀组织奖、最佳运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和最佳裁判员奖。评奖办法另发。


九、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队于3月28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绍兴市洋江西路市奥体中心射击馆9号门绍兴市游泳协会,邮编:312000,传真:0575-85082700.承办单位联系人:张国祥,联系电话:13757577898。

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229577079@qq.com,编排联系人:谢宜,联系电话:13958122310。

如网上报名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逾期报名或未交纳相关费用的将不予安排比赛。

(三)缴费标准:

(1)参赛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缴纳参赛服务费125元(含保险费)。

(2)食宿费:各参赛队住宿统一由组委会安排酒店,以各参赛队为单位,食宿标准360元/人/天(含三餐及比赛期间酒店至赛场往返交通费),缴费天数为4月13日-16日,按3天计算,需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的另行计费。

(3)接送站服务费用:如需接送站服务请提前一周直接告知赛事组委会,组委会将按照市场价格联系安排接送车辆,经费按实自理。

(四)请各参赛队提前将抵达车次、时间和人数电告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安排住宿和接待。

联系人:宋丽萍     联系电话:15305755033

(五)所有参赛服务费、食宿费和接送站服务费都必须提前统一支付,并请在汇款单中注明。

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绍兴赛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汇款账号:1211 0160 0920 0407 042

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食宿费或接送站服务费。

(六)其他:各参赛队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并加盖公章。


十、保险

本次赛事公共责任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负责办理。


十一、裁判员

比赛总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浙江省游泳协会委派。无总裁判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盖章)领队:教练员:                   联系电话:

  
注: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请各参赛队将此报名表于3月28日前邮寄至组委会,并发至报名邮箱:229577079@qq.com
同时将参赛费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



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会。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法定监护人、代理人、继承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运动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18年4月  日




2#
发表于 2018-2-10 13:13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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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0 19:4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小鱼儿外婆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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