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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赛事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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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2 2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新版 | 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赛事活动公告                                                                                                                           2018-02-12 泳者

有关省(市、区)、县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以及学校、幼儿园:
为广泛开展《全民游泳等级标准》达标活动,推动少年儿童游泳运动普及发展,养成从小参加游泳健身习惯。我协会定于2018年4月20日--22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主办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相关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绍兴市体育总会
执行承办: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游泳协会
赛事运营:绍兴赛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二、比赛地点
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绍兴市洋江西路市奥体中心内)

三、竞赛时间安排
(一)竞赛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22日,各参赛队必须于4月20日中午12点前报到,下午适应性训练,4月21日、22日比赛,4月23日离会。
(二)4月20日下午16:00在绍兴市奥体中心游泳馆新闻发布厅召开裁判、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四、参赛单位
全国有关省(市、区)、市、县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以及学校、幼儿园。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女幼儿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二)男、女一年级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蝶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三)男、女二年级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四)男、女三年级组: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幼儿组: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者。
2.一年级组: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者。
3.二年级组: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者。
4.三年级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者。
(二)各单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不作规定,各单位参加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三)参赛队员必需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办理体检,合格者方能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
(二)各项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接力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名次递减一人),分别颁发奖品、奖牌(前三名)及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及证书,各年龄组单项名次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得分相加之和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以单项第一名多少决定总团体名次;如再相同,以单项第二名多少决定,以此类推。
(三)凡参赛运动员发参赛纪念品一份。
(四)达到《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的,颁发相应的达标等级证书。
(五)比赛设优秀组织奖、最佳运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和最佳裁判员奖。评奖办法另发。

九、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队于4月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传真至绍兴市洋江西路市奥体中心射击馆9号门绍兴市游泳协会,邮编:312000,传真:0575-85082700.承办单位联系人:张国祥,联系电话:13757577898。
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229577079@qq.com,编排联系人:谢宜,联系电话:13958122310。
如网上报名和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逾期报名或未交纳相关费用的将不予安排比赛。
(三)缴费标准:
(1)参赛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每人缴纳参赛服务费125元(含保险费)。
(2)食宿费:各参赛队住宿统一由组委会安排酒店,以各参赛队为单位,食宿标准360元/人/天(含三餐及比赛期间酒店至赛场往返交通费),缴费天数为4月20日-22日,按3天计算(提前离会不退费),需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的另行计费。
(3)接送站服务费用:如需接送站服务请提前一周直接告知赛事组委会,组委会将按照市场价格联系安排接送车辆,经费按实自理。
(四)请各参赛队提前将抵达车次、时间和人数电告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安排住宿和接待。
联系人:宋丽萍     联系电话:15305755033
(五)所有参赛服务费、食宿费和接送站服务费都必须提前统一支付,并请在汇款单中注明。
汇款方式:
收款单位:绍兴赛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汇款账号:1211 0160 0920 0407 042
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食宿费或接送站服务费。
(六)其他:各参赛队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并加盖公章。

十、保险
本次赛事公共责任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负责办理。

十一、裁判员
比赛总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浙江省游泳协会委派。无总裁判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8年“希望之星”全国少儿游泳公开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会。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法定监护人、代理人、继承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参赛运动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18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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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3 16: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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