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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花钱合葬父母墓碑没写妹妹名字 兄妹俩闹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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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6 0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辽宁的王敬在锦州医科大学毕业后,原本打算考公务员的她,不顾家人反对办起养猪场,经历数次波折,她咬咬牙坚持过来:能咋办,硬着头皮上啊!如今她的养殖场年产值达350万,她说自己就喜欢养猪!

大连市民王军和妹妹王琳一直在为父母的安葬事宜闹别扭,甚至为此打了两次官司——2014年,王军出钱为已经去世的父母建坟合葬,花费了近3万元。他要求妹妹出资一半,但被妹妹拒绝。王琳的理由是:父母的合葬墓地碑文上,落款只写了“儿孙女敬叩”,没有写自己的名字,对于她而言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所以坚决不出钱。


王军王琳的父母只有他们两个儿女,王军是哥哥。2014年1月,两人的父亲去世,而母亲此前已经不在人世。父亲去世后,王军领取了13000多元的丧葬费,其中花费了12092元办理丧葬事宜。后来王军又为父母修建了合葬墓地,花费2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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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2-16 06:35 | 只看该作者

王军认为,这笔钱妹妹应该出一半。但是王琳对此坚决不同意。她说,自己根本不知道哥哥修建父母合葬墓地的事儿,而且在目的的碑文落款上,并没有写王琳的名字,只是写了“儿孙女敬叩”,这对于王琳是精神上的伤害。

王军随后将妹妹告上法院。甘井子法院一审认为,王军领取的丧葬费,应该从实际花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兄妹俩共同承担。考虑本案实际情况,法院酌定王军承担60%,妹妹王琳承担40%,即原告承担15713元[(39892元-13704元)×60%],被告承担10475元[(39892元-13704元)×40%]。被告应将原告垫付的应由被告承担的费用返还给原告法院判王琳支付王军10475元。




责任编辑:wyyiti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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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8-2-16 13:59 | 只看该作者
儿女的孝道,何必闹上法庭,丢人现眼、真的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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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8-2-16 19: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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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2-17 02:32 | 只看该作者
人死后,儿女还要闹上法庭,真的让人寒心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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