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消防局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灭火救援。2、招聘人数:119人。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文身,身高165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体格检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4、年龄为18至30周岁。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8周岁)。公安系统、退伍军人、具有国家承认并满足消防部队岗位要求的特殊技能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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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单位工作。实行工作20天,休息10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四、薪金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3.每年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工资为3488元,缴纳“六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公积金)。
注:培训期为三个月,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培训期间,人员工资按照实际工作日发放。
五、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登录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门户互联网站(www.dalian119.com)“大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核实准确无误后携带《报名表》、《政审表》及相关材料,于3月1日至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大连市公安消防局中华路中队(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161号,联系电 话 :0411-86541686姜 晓 东13478749489)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5日17时。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包括:1.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及《政审表》各1份、个人红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份。4.有A类机动车辆驾驶技能的携带相应《驾驶证》复印件1份。5.有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经历人员携带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
六、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大连市公安消防局组织。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4、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大连市公安消防局门户互联网站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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