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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少儿游泳“海豚之星”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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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4 2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山水游 于 2018-3-14 22:01 编辑

2018年全国少儿游泳“海豚之星”锦标赛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推动游泳运动的普及发展,增强少年儿童从小参加体育健身的意识。我协会定于2018年5月18日至2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举办2018年全国少儿游泳“海豚之星”锦标赛,现将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游泳协会
承办单位:无锡市体育局、无锡市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无锡市博威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游泳协会
冠名单位:上海奥莎服饰有限公司
二、比赛地点
无锡游泳跳水馆(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
三、竞赛时间
(一)2018年5月18日-20日,各参赛队必须于5月18日中午12点前报到,下午适应性训练,5月19日、20日比赛,5月21日中午前离会。
(二)5月18日下午16:00在无锡游泳跳水馆新闻发布厅召开裁判、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四、参赛单位
全国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游泳场馆、游泳俱乐部以及学校、幼儿园。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男、女幼儿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二)男、女一年级组:50米自由泳打腿、50米蛙泳蹬腿、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
(三)男、女二年级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四)男、女三年级组: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 4×50米自由泳接力(二男二女)、4×50米混合泳接力(二男二女)。
六、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组规定:
    1.幼儿组: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者。
    2.一年级组: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者。
    3.二年级组: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者。
    4.三年级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者。
(二)各单位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不作规定,各单位参加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接力限报1个队,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
(三)参赛队员必需随身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或学籍证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经发现取消其所有参赛成绩。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由各单位负责体检,合格者方能参赛。
(五)打腿浮板由大会提供,游泳装备自带,泳衣、泳裤不得过肩、过膝。
七、竞赛办法
(一)打腿项目在水中池壁出发(不上出发台,每道2人),其它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2014-2018》。
(二)各项比赛采用一次性决赛。
八、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单项、接力比赛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名次递减一人,以此类推。该项目不足三人改为表演项目(不计名次)或改项,分别颁发奖品、奖牌及获奖证书,团体总分取前八名颁发奖杯及证书,各参赛运动员发纪念品一份。
(二)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实施办法》规定,颁发相应的达标等级证书。
(三)本次比赛将设优秀运动队奖、最佳参赛队奖、最佳运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和最佳裁判员奖。各奖项按照参赛队10:1的比例进行评选,少于等于9名运动员的代表队不予评选,请各参赛队在5月19日下午16点前将名单交至大会编排组。
九、 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打印填写报名表(请详细注明组别),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原件)和一寸免冠照片(包括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运动员)邮寄至无锡游泳跳水馆(邮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1500号游泳跳水馆事务部)。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时间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缴费标准:
(1)组委会提供5月18日至5月20日(13:30前)期间的赛事服务(含食宿、酒店往返赛场交通、报名费等赛事费用,保险由组委会代收)。
   ( 2)参赛队每人770元(2天),每人450元(1天)。不参加比赛人员每人可免100元报名费和25元保险费,单人住宿需补差价220元/ 人/天。
(3)接送站费:如需接送站服务请提前一周直接告知赛事组委会,组委会将按照市场价格联系安排接送车辆,经费自理。
(三)请各参赛队提前将抵达车次、时间和人数电告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安排住宿和接待。
(四)所有参赛费、食宿费和接送站费都必须提前统一支付,未及时缴纳费用的参赛队将不予安排。
汇款方式:无锡市博威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001614838059000512,开户银行:无锡建行飞鸿支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西大道1500号,纳税人号:91320211767381996B。
(五)其他:各参赛队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并加盖公章。
十、保险
本次赛事公共责任保险由组委会负责办理。
十一、联系方式
无锡游泳跳水馆
地址:无锡市太湖西大道1500号
邮编:214072
联系人:蒋莹 13771570727、0510-85117978
电子邮箱:1352299043@qq.com
十二、 裁判员
比赛总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无锡市游泳协会委派。无总裁判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三、 未尽事宜,将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另行通知。
十四、 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游泳协会。


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8年全国少儿游泳“海豚之星”锦标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四、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五、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监护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注:参赛运动员如果为成年人,请直接本人签名,如果不满18岁未成年,除本人签字意外需由监护人一并签名。
参赛运动员签名:          监护人签名:
                          

2018年5月  日


2018年全国少儿游泳“海豚之星”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名称:                        教练员:            

请在所报名项目中划“√”。
(盖章)
年     月       日
   
注: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请各参赛队提前将队员1寸免冠照片以及报名表(加盖公章)的原件邮寄至组委会,同时将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回执单和参赛费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组委会。谢谢!


2018年全国少儿游泳“海豚之星”锦标赛酒店预订、参赛费及接送站费回执单
单位名称
(盖章)

电话/传
联系地址/email
领队姓名
参赛人员数量
领队电话
双人间数量
单人间数量
入住时间
离开时间
报名费
保险费
食宿费(包含食宿费及比赛期间酒店至赛场交通费)

接送站费
合计金额

运动员住房分配明细
序号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序号运动员姓名(身份证号)备注
1
1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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