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期和地点
2018年5月19日至20日在安徽省太湖县花亭湖(AAAA国家级风景区)举行。
二、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男、女18-24岁组、25-29岁组、30-34岁组、35-39岁组、40-44岁组、45-49岁组2000米;50-54岁组、55-59岁组、60-64岁组1000米;
(二)畅游项目:18-69岁畅游20分钟
三、参加单位
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组委会确认的游泳俱乐部。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A组:18-24岁组(2000年至1994年)
B组: 25-29岁组(1993年至1989年)
C组:30-34岁组(1988年至1984年)
D组:35-39岁组(1983年至1979年)
E组:40-44岁组(1978年至1974年)
F组:45-49岁组(1973年至1969年)
G组:50-54岁组(1968年至1964年)
H组:55-59岁组(1963年至1959年)
I组:60-64岁组(1958年至1954年)
J组:18-69岁畅游组(2000年至1949年)。
(二)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
(三)现役专业运动员禁止参赛。
(四)国内参赛者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个人会员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递交由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竞赛服务费和个人以外伤害保险费可参加。
(五)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赛事活动: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六)参加畅游项目的人员不允许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成人、公开水域个人会员证》、参赛证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
(五)参赛运动员出发时,必须佩带组委会统一的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成绩。
(六)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比赛成绩和该队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颁发奖金(人民币),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名4000元、第5名:3000元、第6名2000元、第7名1500、第8名1000元。
(三)计分办法
1、单项1至8名按13、11、10、9、8、7、6、5记分;
2、单项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
3、单项13名以后每人记取2分;
4、畅游组每人记取1分。
5、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得分和畅游得分累计相加;
(2)团体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方式
请参赛队于4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及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并将参加人员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以电子邮件和邮寄至承办单位〔邮编:246400,快递地址:太湖县花亭湖冬泳协会(新县城长河路735号)〕;收件人:陈广;报名联系人:陈广 13705565888、章振东 15391917588;报名邮箱:2254267845qq@.com。
(二)根据主办地方接待能力,全部运动员领队报名总人数,限报1500人,名额报满为止。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参赛队指派专人于5月 18 日12:00前到安徽省太湖县人民东路208号,世纪缘·国际大酒店大厅报到,并领取参赛证件和确定参加组别。联系人:陈 广,电话: 13705565888。
八、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请所有参加人员,每人交纳125元(含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于4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每人交纳125元,(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5元、安全浮球和泳帽及广告衫),非会员单位会员每人交纳200元(包括个人意外伤害保险25元、安全浮球和泳帽及广告衫)。请于4月20日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汇款单需注明汇款单位和用途),收款单位:太湖县花亭湖冬泳协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湖县支行城中分理处,汇款账号:12758401040002952 用途:写x x x队报名费。
(二)组委会免费向各队提供1份秩序册。
九、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其他
(一)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解决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