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活力宁波·横渡姚江”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体育局及有关单位: 为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群众体育活动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影响力,展现我市“五水共治”成果和山水生态资源优势,推进江北区宜居宜业现代化滨水品质新城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活力宁波·横渡姚江”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现将有关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1.2018“活力宁波·横渡姚江”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2.2018“活力宁波·横渡姚江”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报名表 宁波市体育局 2018年7月12日 附件1 2018“活力宁波·横渡姚江”公开水域 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指导单位 浙江省游泳协会 浙江省水上救生协会 二、主办单位 宁波市体育局 江北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江北区体育局 江北区农林水利局 庄桥街道办事处 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2日 地点:江北区双古渡公园 四、项目设置 (一)群众组 (二)竞赛组 参赛年龄在20—55周岁,游泳距离约800米。 五、参加人数 500人左右,其中:群众组300人,竞赛组200人。 六、比赛线路 暂定三角形,约800米。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必须在指定游泳区域内完成比赛,否则视为犯规,取消竞赛成绩。故意用各种方式干扰、阻碍其它运动员比赛的,同样视为犯规,取消竞赛成绩。 (三)各参赛队可自由组队参赛。(拟邀请参赛队20支:其中省内特邀5支队伍、宁波市15支队伍:海曙2个队、江北2个队、奉化、北仑、镇海、镇海石化、慈溪、象山、象山石浦、游泳中心、鄞州、宁海、余姚)。年龄20—55周岁之间、泳姿不限。各参赛队员名单,在报名时确定,比赛前可以更换,但领队会议确定运动员名单备案后,不得更改。 (四)参赛运动员和畅游运动员必须备带组委会统一购置的泳帽、跟屁虫进场检录,参加活动。 八、奖励办法 (一)竞赛奖:面向竞赛组设立,以裁判的记时成绩为准(每名运动员分别独立打卡计时,以4男2女的总成绩为本队的最终成绩)。取前八名。并发放相应的奖金: 第一名 奖金3500元 第二名 奖金3000元 第三名 奖金2500元 第四名 奖金2000元 第五名 奖金1800元 第六名 奖金1600元 第七名 奖金1200元 第八名 奖金1000元 其它参赛者每人一块奖牌、纪念奖品 (二)纪念奖:面向畅游群众组设立,每人获一块纪念奖牌和纪念品。 九、报名及运动员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工作以各游泳协会或团体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每队可以报27名,其中领队1 名、竞赛组队员6名(4男2女)、群众组20名。报名前各游泳协会和团体必须完成对运动员的泳技和体能的测试工作,测试办法各队自定,要求每位群众组运动员必须能够持续游1000米,竞赛组必须在30分钟之内完成1000米,测试成绩由各代表队提供证明材料。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3日下午16:00时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61851536@qq.com,联系人:郁幸播,电话:13685848906。 (二)各参赛队员和参加畅游活动的运动员,需提交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2018年“活力宁波·横渡姚江”公开水域游泳免责承诺书》,并缴纳报名费。每人50元(含保险费),保险由组委会统一负责。 (三)参加比赛和畅游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2、严重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4、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5、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服从大会组委会统一指挥,未带跟屁虫下水的,一律强行终止比赛,并取消所在队的团体成绩,并予以通报。 (五)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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