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竞赛规程
大连游泳协会
一、日期和地点
2018年10月20日至21日在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国宾浴场举行。
二、项目设置:
(一)竞赛项目
1. 海上项目:男、女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
2. 泳池项目:男、女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表演项目
1. 200米公开水域游泳畅游。
2. 50米不老松、50米男女结伴游、50米水上救护。
三、参加单位
2018年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单位,特邀国际冬泳代表队。
四、参赛办法
(一)泳池比赛年龄规定
1. 青年组:18-29岁组(2000年至1989年)、30-34岁组(1988年至1984年)、35-39岁组(1983年至1979年);
2. 中年组:40-44岁组(1978年至1974年)、45-49岁组(1973年至1969年)、50-54岁组(1968年至1964年);
3. 老年组:55-59岁组(1963年至1959年)、60-64岁组(1958年至1954年)、65-69岁组(1953年至1949年);
4. 不老松组:70岁以上(1948年以前出生者)。
(二)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比赛年龄规定
1. 18-29岁组(2000年至1989年)
2. 30-39岁组(1988年至1979年);
3. 40-49岁组(1978年至1969年)
4. 50-59岁组(1968年至1959年)。
(三)男女结伴游、水上救护不限年龄。
(四)30—59岁组(1988年至1959年)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接力比赛。
(五)各队报名人数不限,泳池每人限报2项(接力、男女结伴游、水上救护项目除外)。
(六)老、中、青各年龄组接力项目分别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运动员2男、2女。
(七)水上救护各年龄组限报1队,每队限报3名运动员(2男、1女)。
(八)参赛运动员需持有《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证》、参赛证或本人身份证,递交本人签字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并交纳报名费均可参加。
(九)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 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 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 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十)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参赛办法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各项报名人数不足4人(队),可并组比赛、分别录取。
(三)所有比赛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四)凡出现抢跳.拉拽其他运动员者,取消比赛成绩。
(五)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证》、参赛证或本人身份证,无证者不得参赛。
(六)凡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和该队所属老、中、青年龄组团体排列名次和团体总分排列名次。
(七)参加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自行佩戴安全浮球,否则不计比赛成绩。
(八)水上救生项目
1. 每队由3名队员并排站在水中起点处,一手触及出发端池壁,另一只手触及救生圈。
2. 听到出发信号后,3人共同推一个救生圈游进25米后,要求两名男运动员帮助(女运动员扮演伤员)“女伤员”仰卧在救生圈上,由2名男队员共同将“女伤员”拖带到终点。途中不允许“女伤员”助力游进,到达终点时要求3人触及池壁。
竞赛办法
六、录取名次与计分
(一)单项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老、中、青年龄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10名,颁发奖励。
(三)50米不老松、50米男女结伴游、50米水上救护和200米公开水域畅游不录取名次。
(四)计分办法
1. 单项各年龄组前8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9至12名每人记取3分,13名以后每人记取1分;
2. 接力前8名按27、21、18、15、12、9、6、3记分;
3. 50米男女结伴游每人记取2分;
4. 50米不老松每人记取2分;
5. 50米水上救护每队记取2分;
6. 老、中、青年龄组团体总分按单项各年龄组、接力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
7. 团体总分按老、中、青年龄组团体总分、50米不老松、50米男女结伴游、50米水上救护得分累计相加,排列名次;
8. 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列前;以此类推。
七、奖励
(一)老、中、青组团体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
(二)1000米公开水域游泳各年龄组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奖金;第1名1000元,第2名800元,第3名500元。
(三)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杯和前10名颁发奖金。
第1名10000元,第2名8000元,第3名6000元,第4至第6名3000元,第7至第10名1000元。
(四)200米公开水域畅游、50米男女结伴游和50米救护不录取名次,游完全程者均发证书。
(五)设立“优秀组织奖”
1. 评选比例为10:1。
2. 评选条件
(1)着装(泳装)整齐;
(2)队旗.队服标志明显;
(3)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4)组织有力.步调一致;
(5)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奖励办法
八、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队于10月1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与《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公开水域、成人会员证》复印件,及领队和本人都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原件,邮寄至承办单位;并将报名表发至参加人员报名邮箱。
地址:大连金石滩,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邮编:116650
联系人:李佳诺
电话/传真:0411-62634480
参加人员报名邮箱QQ:jst862634480@163.com
(二)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三)请各参赛队指派专人于10月19日12:00前到大连金石滩游客服务中心(金石滩轻轨站西侧)领取参赛证件和确定参赛项目。
报名和报到
九、经费
(一)竞赛服务费
参加人员每人交纳竞赛服务费100元、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25元。请于10月10前汇至赛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大连金石滩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金石滩分理处
汇款账号:21201502100050000501
用途:XX队竞赛服务费
(二)组委会免费向各参赛队提供1份秩序册。
(三)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十、仲裁.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其他
(一)遇到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组委会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延期或终止比赛。
(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