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 2018年冬泳文化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冬泳网
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冬泳活动的交流,宣传和展示冬泳爱好者的风采,我协会研究决定, 在第25届全国冬泳锦标赛期间,组织以“爱党、爱国、爱家、爱冬泳”为主题的歌咏大赛活动,现公布参加事项,欢迎广大冬泳爱好者积极踊跃的参加。 一、参加办法
(一)演唱人员必须是参加赛事活动的冬泳爱好者。 (二)各参加单位限报两个合唱曲目,由组委会选定其中一个曲目参赛。 (三)各运动队11月20日报名时,将报送合唱曲目和自备伴奏带(盘),交组委会审核。 邮箱:332365420@qq.com 联系人:刘黛静 联系电话:13907954280 。 (四)参加单位现场演唱,采用一次性决赛。 (五)分组分类 第一类:10—20人,第二类:21—30人,第三类:31人以上(实际报名人数)。 (六)按报名顺序排定出场顺序。 二、歌曲内容 歌曲体现主题、展示浓郁的生活气息、鲜明的民族特色、优美流畅的旋律、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三、评分方法 组委会组成评选组,采取现场10分为满分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产生评选结果。 (一)展现团队风貌、气势、纪律和着装。(2分) (二)音准: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2分) (三)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1分) (四)音色:选手音色好,演唱方式符合歌曲特色。(1分) (五)舞台表现力: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六)有较好的舞台气质,演绎歌曲时轻松自然。(1分) (七)歌曲选择:有较高的欣赏性。(1分) (八)计分方法 1、10—20人组获得一、二、三等奖计9、7、6分,鼓励奖计4分;21—30人组获得一、二、三等奖计18、14、12分,鼓励奖计10分;31人以上组获得一、二、三等奖计27、21、18分,鼓励奖计16分。 2、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各评委打分累计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最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 四、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 (二)奖励办法 1、按照本次歌咏大赛实际得分计入比赛团体总分。 2、组委会为所有参加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为获得一、 二、三等奖的参加单位颁发奖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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