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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 | 2019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海宁站)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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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4 21: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赛事 | 2019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海宁站)有关事项

[url=]赛事来源:泳者[/url]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的相关指示精神和要求,应不断加强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游泳传统项目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推动青少年游泳项目后备人才体系的完善。
  
经总局游泳中心研究,定于2019年3月22日至24日在浙江省海宁市举办2019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海宁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游泳中心1人、么正杰(游泳中心)、杨玉强(北体大)、张欣欣(北京)、张义亮(北京)
  
二、裁判
技术代表: 许 琦(游泳中心)
马吉光(上海)
执行裁判长:
男子项目:高 岩(北京)
女子项目:李昌军(安徽)
裁判长:俞 庆(浙江)、黄海涛(河南)、于东升(天津)、熊昌进(湖北)、张 诚(重庆)、于洋(北京,女)
编排记录长: 谢 宜(浙江,女)
副编排记录长:张绍琼(湖北,女)
  
三、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3月18日到海宁市报到。
  
(二)上述人员食宿、交通费由组委会负担。交通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或低于相应火车票价格的飞机票(距离1200公里以上可乘飞机经济舱)。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备浅色长裤。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按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3月20日18:00前到入住酒店办理报到手续,具体酒店另行通知。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3月21日10:00时,参加组委会(开会地点签到时通知)和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
01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体育总局青少司
中国游泳协会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浙江省游泳协会
海宁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海宁市五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25日(3月20日报到,21日适应场地训练,22-24日比赛,25日离会)

(二)地点:海宁市体育中心游泳馆

三、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以各体育传统校为单位报名。参赛学生应为各级各类游泳传统校学生。非传统教育部门学校(包括各类运动学校、体校等)、以及企业、协会、俱乐部等报名单位不符合本次比赛报名相关规定。

(二)凡在国家体育总局进行了专业注册的运动员以及参加过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春季达标赛、全国游泳冬季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凡违反者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并对该代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本次比赛设男子小学组、男子初中组、男子高中组、女子小学组、女子初中组、女子高中组6个组别。要求各参赛单位报名不得少于6人参赛;每个组别报名,男女各不得超过12人。本次比赛参赛运动员人数不超过800人。

(四)每单位必须设有领队及工作人员。要求各参赛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运动员与工作人员4:1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随队参赛,无领队和教练(工作人员)的参赛队不予报名。当工作人员比例高于4:1时,需按照编外人员缴费。

(五)报名参赛运动员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本次比赛要求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卡与身份证信息、所代表参赛学校保持一致。要求各参赛学校严格管控运动员报名信息,凡代表本校参赛的运动员应为真实的本校在读学生。凡冒名顶替、非本校学生一律不得代表本校参赛。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校团体成绩和该运动员的所有比赛成绩,并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六)年龄要求
1、小学组年龄应为10岁至12岁(200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者)
2、初中组年龄应为13岁至15岁(2003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者)
2、高中组年龄应为15岁至18岁(2000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出生者)

(七)本次比赛将按照运动员就读的年级分别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以及年龄分组。在单项比赛中,如运动员实际在初中就读,就应参加初中组单项比赛,以此类推。但如个别运动员的年龄超出本组别的年龄范围则须参加上一个组别的比赛(如运动员实际就读小学,但是出生年龄在2006年8月31日之前,则应参加初中组比赛,以此类推)。相反,如运动员在初中就读,但是年龄在小学组范围内,则仍须在初中组参赛。接力项目仍按照之前报名组别参赛。请各队提前告知本队有关队员。

(八)每名参赛学生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且只能代表一个组别。

(九)各参赛单位每个组别每人参赛限报2个单项,接力项目不限;集体项目各项限报1队,男女混合接力项目每队男、女各2人参加。

(十)参赛学生须品学兼优,有正式学籍,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证明身体健康,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十一)本次比赛可达游泳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的一级、二级。达等级学生必须在所属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办理业余注册手续,否则不得申报达级。

(十二)本次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情况进行兴奋剂检查。凡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取消已获的成绩和名次,取消本队所有团体分数和名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达运动等级相关要求
(一)凡欲在本次比赛中达二级、一级的运动员,必须在赛前技术会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单位、组别、拟达等级项目。

(二)申请提交时间:技术会议前,将申请及相关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本人学籍卡复印件提交给编排记录长,逾期未交申请者,所达等级一律不予开据成绩证明。
   
(三)申请达级运动员在检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籍卡并接受现场照相识别。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申请达等级的运动员,在游完全程、大屏显示成绩达等级后,起水后立即在终点达等级摄像处,手执本人身份证和学籍卡,进行拍照(不参加拍照者,不予开据成绩证明)。大会将统一打印正面为成绩证明,反面为本人手执身份证和学籍卡照片的成绩证明证书。

(五)本次比赛只接受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的达级申请。

五、比赛设项
(一)游泳项目
1、个人项目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   
仰  泳:50米、100米、2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2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

2、集体项目
4×50米自由泳接力
4×50米混合泳接力
男女4×50米自由泳接力(男2人、女2人)
男女4×50米混合泳接力(男2人、女2人)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二)个人50米、100米项目进行预、决赛,报名不足8人时直接进行决赛;200米以上项目直接进行决赛。集体项目直接进行决赛。

(三)比赛检录时,参赛者须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学籍卡。

(四)运动员如预赛弃权,须在赛前技术会议上提出。否则需交纳每项300元人民币的弃权费。运动员如决赛弃权,须在该项预赛结束后的30分钟内提出。无故弃权者,取消该运动员在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并不得参加当日及次日各项比赛。

(五)比赛期间的罚款上交组委会。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比赛各项目分别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

(二)分别录取小学组团体总分、初中组团体总分、高中组团体总分前8名,并颁发奖杯。
1.比赛个人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计取团体分。
2.比赛集体项目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计取团体分。
3.小学组团体总分、初中组团体、高中组团体总分应按本队男、女运动员所有项目得分总和计算。
4、如团体总分相同,则以获得各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5、颁奖时,要求单项获得前八名的运动员和接力项目前三名的队伍参加颁奖。

七、相关活动
(一)期间组委会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二)组委会将安排颁奖晚会,在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进行团体总分前8名队伍的颁奖仪式。并根据比赛成绩推选出各组别的男女最佳运动员各2名,并颁发奖杯。各参赛队伍可提前准备表演节目,由组委会统一审核,安排在晚会上表演。
   
(三)组织各队领队、教练进行专题座谈。

八、报名
(一)报名方法:本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各参赛队于3月11日17:00前登录http://swim.shuruitec.com网站,进入【游泳赛事】模块本次赛事,找到【2019年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游泳比赛】,然后点击【前往报名】进行报名(第一次请使用手机号码注册,以后可直接使用),系统操作手册可在赛事列表页面右上角下载。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电话:0531-88816039);关于规程和规则有问题的请与总局游泳中心游泳社会活动部联系,电话:010-67170581。逾期或不按规定报名者,不予安排参赛。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出报名表,将报名表原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学生信息表(在相应位置按照盖章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自愿参赛责任书、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于3月15日前邮寄至赛区。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体育中心协会孵化基地110室。郑海涛收,0571-86058980

(三)请各参赛队于3月11日前将本队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的电子版照片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981637884@qq.com),制作竞赛ID卡。该卡为赛事期间参赛人员出入比赛场馆、就餐、乘车的唯一有效证件,逾期未交照片而影响参赛,责任由各参赛队自负。

九、报到
(一)各参赛队于3月20日18:00前到浙江省海宁市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组委会有偿提供接、送站服务,如有需要请于3月15日前将抵达海宁的具体日期、航班或车次、人数以传真或电邮的方式告知组委会。

十、裁判员
(一)总裁判长和副总裁判长由中国游泳协会指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无总裁判长签字的成绩册,运动员成绩无效。

十一、活动经费
各参赛单位参赛费用自理,本次赛事不收取报名费、报项费,收取食宿费每人每天人民币320元(3月20日至24日,共5天)。因酒店需要提前预定,如中途离会或逾期报到者概不退款,请各队谅解。请各参赛队于3月15日前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汇款须注明参赛队名称)。
公司名称:海宁市五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30号体育中心游泳馆
邮编:314400
后勤负责人:张明珍
联系电话:13567339808
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工人路支行
1204085219201033905

十二、其他
(一)组委会为本赛事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二)日常洗漱用品、运动员游泳装备自带。

十三、联系方式
(一)中国游泳协会
联系人:黄德明
电  话:010-67170581

(二)浙江游泳协会
联系人:孔群
电  话:13857165566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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